我不知道我是怎麼回到了家,小腹又開始疼痛了。
我蜷縮在沙發上,想要緩解疼痛。
但不知道今天是怎麼了,感覺越忍受越痛,額頭上的冷汗冒得越來越多。
這時,我聽到房間門開啟伴隨而來的是婆婆不滿的聲音。
“回來了也不知道小聲一些,言言才睡著差點又被你吵醒。”
強烈的疼痛感,讓我忍不住向婆婆求助。
“媽,我肚子有點痛,能不能送我去下醫院”
婆婆聞言,走了出來,經過我身邊的時候,看了我一眼,不耐煩地說“王媽煮好飯不吃,非要出門,現在肚子痛也是活該!”
接著她繞過我,從冰箱取出她的麵膜,然後直接回了房間。
關門前我聽到她嘟囔了一聲:“當年要不是沈芸逃婚。你又有了言言,我說什麼都不會讓你進我的家門。”
那冷漠的話語瞬間就讓我清醒。
當年言言,就是因為沈芸逃婚,顧喬年傷心之下買醉,我不忍心送他回去,結果意外懷上的。
我本想將孩子打掉,畢竟那時候的我舞蹈事業剛剛起步,懷孕隻會斷送我的事業。
而且顧喬年喜歡的人是沈芸,我這孩子不是愛的結晶,隻是酒後亂性的產物!
在我準備去打胎的時候,顧喬年卻突然找到我,告訴我他願意娶我。
暗戀了那麼多年的我,最終選擇留下孩子嫁給了他。
婚禮上,顧喬年讓我鄭重承諾,這輩子我永遠會是他的顧太太,他會試著忘記沈芸。
因為他的承諾,我放棄了我熱愛的舞蹈事業,走回家庭,處處忍讓他挑刺的媽媽。
結果呢?這個承諾在沈芸一回國就成了泡沫。
那我們這六年的婚姻算是什麼?我為了他放棄了那麼多,到底是為了什麼?
所以,我又何必為了一個不守諾言的人,這段婚姻裏麵持續地忍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