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時將近的時候。
我媽的電話刺耳地響了起來。
電話那端傳來一道嚴肅的聲音。
“是白媛女士的家屬嗎?”
我媽不耐煩地回,“死丫頭在哪裏,讓她馬上來參加她妹妹的婚禮!”
警察噎了一下,“白媛恐怕不能去參加婚禮了,她出了事,請你們來警局一趟......過來認屍。”
我媽握著聽筒,又確認了一遍。
她抬眼看了下座鐘,神情平靜地告訴警察。
“等我給小女兒辦完婚禮吧!”
警察無語地掛斷電話。
我媽找到我爸,向他通知了我的死迅。
我衝到他們麵前,想從他們臉上看到悲傷。
哪怕隻是一點點,也足夠讓我幸福。
可惜,他們讓我失望了。
爸媽一直對著來賓保持得體的微笑。
後來眼眶濕潤,也是為了他們今天出嫁的小女兒才紅了眼。
那是我所經曆的,曆時最長的一個婚禮。
爸媽一直跟到最後,送走了最後一個客人,結完了酒店的賬。
才拉上白詩雅,一起到警局去認屍。
我的屍體上覆蓋著白被單。
我媽掀起一角。
露出我的一隻手。
媽媽看到我的手指,便蓋上了被單。
低聲說。
“是白媛。”
憑一根手指,她就認出了我。
不是她多愛我,而是因為,那是根斷指。
小時候,就因為老師說我比白詩雅更適合彈鋼琴,我爸便用琴蓋夾斷了我的尾指。
所以,我一輩子都不可能彈琴了。
白詩雅聽到我媽的話,壯著膽子過來,也掀開看了一下。
她盯著我的手出神。
而後去取我手上的戒指。
那是我和許頌訂婚時,許頌媽媽送給我的翡翠戒指。
許頌轉而要娶白詩雅後,許媽媽沒好意思收回。
眼看戒指要被取下,我媽突然抓住了白詩雅的手。
“別動,那是你姐的東西,你不能動!”
白詩雅瞪大了眼,“媽,你在說什麼?”
是啊。
從小到大,這是我媽第一次對她說。
那是你姐姐的東西。
你不能動。
而這時,警察來找我媽。
他將我充好電的手機遞給了我媽。
我媽接過去翻看著。
忽然,她緊緊捂住嘴,痛哭失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