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第二天就已經將離婚協議發給我。
由於是正常的離婚手續,我們倆的財產對半分。
至於林雪樵現在的公司,當初我隻是要走了一部分的股份。
可是如今既然已經走到了離婚這一步,公司自然也是要分的。
雖說這是我和林雪樵一塊創立的,但我沒有要分毫。
就連林雪樵在收到離婚協議的第一時間,也是給我打電話確認。
“你是真的願意放棄公司的股權,什麼都不要嗎?”
我知道,她是怕我以後會後悔,再次找上門。
畢竟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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