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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嫁給愛情的閨蜜即將結婚。

邀請我參加見證她的幸福。

我跋山涉水到了目的地,邊擦滿身泥土邊勸阻她:「你嫁進大山隻要戀愛腦,將來你的孩子走出大山需要最強大腦!」

閨蜜卻說「愛能克服萬難。」

還勸我也嫁到這個連鬼子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擺爛了,

「閨蜜,生孩子的時候就別叫我了!」

.

下飛機後,我轉了三輛大巴,一輛麵包車,一個三蹦子,

最後乘坐著皮坐墊都開裂的摩托車灰頭土臉地到了終點——閨蜜的老公家。

一路可謂翻過了大山,越過了大河,艱難程度堪比西天取經。

我想不通,抗戰時期小鬼子都找不到的地方,怎麼就讓宋歡找到了。

不說這麼多了,這次我是來參加她的婚禮的。

但更重要的目的是給她的戀愛腦做摘除手術,帶她回去。

「清清你到了,快進來坐。」閨蜜招呼我進房子裏。

我拖著看不出本來顏色的行李箱走進屋子裏,無處下腳。

這個年代竟然還有屋子裏是泥巴地的人家!

屋頂漏著水,地上擺滿了臟兮兮的接水的盆子。

地上的泥土被水淋濕,走在上麵像走在泥漿裏。

閨蜜讓我坐的地方,剛剛還趴著一隻老鼠和蟑螂。

我勉強笑了笑,沒有坐下,讓閨蜜帶我去洗把臉,擦擦灰。

閨蜜還沒開口,她婆婆就說話了:「你們這些城裏人就是瞎講究,臟點就臟點,有什麼可擦的,都是沒吃過苦的東西!」

「算了,看在你是宋歡朋友的份兒上,今天老娘就伺候你一次。」

說完,她端起地上接滿了雨水的盆遞給我,

「喏,去洗吧。好不容易接滿的水都給你糟蹋了。」

然後轉身出門了。

我端著那盆水,裏麵還有一些黃黃的黏狀物,惡心得直想撒手扔開。

她的話也讓我目瞪口呆。

但畢竟是閨蜜的婆婆,算了算了,我就暫且忍他一忍。

我放下盆,讓閨蜜帶我去找別的水洗臉。

她卻鄙視地開口:「林清清,你怎麼這麼矯情,我媽都親自端水給你了。沒有其他水了,你愛洗不洗。」

「我要去幫方誌幹活了,你自己收拾吧,臥室在後麵!」

說完不顧我難看的臉色出門了。

宋歡抽的什麼風,平時看著挺正常的,怎麼到了這兒就不正常了。

我忍,自己選的親閨蜜,這點小事兒我就大人有大量不跟她一般見識了。

我更加堅定了要帶她離開的想法。

2.

隻能自力更生了。

我拖著行李箱走進閨蜜說的臥室,

床上稻穀與幹草,蟑螂老鼠滿地跑。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驚得尖叫起來。

哈哈,我都要氣笑了,這特麼讓我晚上怎麼睡。

沒辦法,我拿出了包裏僅剩的幾張濕巾,隨便擦了擦臉準備出門去另找一個可以過夜的地方。

「咯吱——」

有人推門進來了,是一個穿著臟兮兮藍色外套的中年男子,我猜是江誌他爸。

「鬼叫什麼?我在外麵都聽到你的叫聲了。你把我嚇到了,得賠錢給我。」

去你爹的。

但人在屋簷下,還是暫時不要硬碰硬。

「是叔叔吧,是是是,我肯定是要賠償你的。」

「但我身上也沒有現金啊,這樣,等婚禮收了禮金我轉錢給宋歡讓她給你現金好不?」

我心裏翻著白眼,等老子把宋歡帶走,你個貪財死老登等著吧。

「這還差不多。你還在這兒擦什麼臉,還不趕快出去幫忙!」

「你們城裏人就是麻煩,還要綁什麼氣球,當年我們結婚的時候就什麼都不用。」

「女娃娃家的一點都不勤快,還不快去給我兒子幫忙。」

他趕我出去紮氣球,我裝作唯唯諾諾的樣子去了。

正好,我要去找宋歡好好勸她一下,我快忍不了了。

淦!最好今晚就能帶她出去,我要呆瘋了。

我來到閨蜜旁邊,接過她手裏正揮舞著的柴刀,地上是一大堆已經劈好的柴火。她素來白嫩的手上也長了黃色的繭子。

宋歡父母都是老師,雖然不算大富大貴,但也是自小嬌寵著長大,從來沒讓她吃過半點苦,受過半點罪。這次我來也是受了二老的委托,希望我能勸她回頭。

我拉著她的手有些心疼地吹了吹,也有些恨鐵不成鋼。

啊啊啊啊啊,好想剖開她的腦子看看她究竟是怎麼想的。

宋歡看著我,似乎有些愧疚地開口道:「清清對不起啊,剛剛是我說話重了,你別放在心上。」

我掏出包裏的護手霜給她抹上,然後不甚熟練地揮起柴刀幫她砍柴。

邊砍邊半開玩笑地說:「覺得對不起我啊,那就跟我回去唄。我和方誌之間你難道要選方誌不成。」

「是,我想要和方誌在一起,我選方誌。」

我正胸有成竹等待她必定選我的回答,沒想到猝不及防聽到這麼一句。

3.

「你說什麼?」我不可置信地開口,停下手裏的動作。

「我說我想和方誌在一起。我知道你會祝福我的對不對?方誌他很好,跟他在一起讓我有家的感覺。」宋歡堅定地看著我。

「你認真的?」

「我可能表達有問題,你沒聽明白。我的意思不是要和方誌比,是說你但凡找一個和你條件差不多的,或者比你差一點的,不住在這種地方呢?」

「什麼年代了,屋子裏甚至沒有鋪水泥。你說你嫁到這裏來有家的感覺?你牲畜啊喜歡睡泥巴地。」

「還有,叔叔阿姨這麼多年對你這麼好,我爸媽呢?我呢?對你不好嗎?這些你沒家的感覺到這兒來你倒是有了,你是不是有病?」

我激動得開始口不擇言了。

「對,我爸媽。你回去幫我勸勸我爸媽好不好?讓他們給我點錢,這樣我的日子就會好起來了!」宋歡聽完我的罵聲,仿佛想起來什麼似的。

去你妹的!我氣瘋了,扔開手裏的柴刀就開口罵她。

「你有病吧。給你錢讓你到這兒來扶貧,你當你是扶貧辦呢?這也不是你的活兒!跟我回去,現在就走!」我拉著她就走。

她死命甩開我,然後哭著說:「我是他們唯一的女兒,他們死了遺產不給我給誰,給你嗎?我看你就是貪圖我爸媽的錢才不幫我的!」

「你瘋了,有這麼咒自己父母的嗎?我貪你父母的錢?我有病千裏迢迢來找你,就為了你家那三瓜倆棗。」

我嘴裏罵著,一巴掌拍到了宋歡的肩膀上,拍得她後退了一大步。

「好了,別說了,這個婚我一定要結,不管你們同意還是反對。我是嫁給了愛情,你不會理解我的,是方誌給了我一個家。」宋歡擦幹了眼淚抬頭對我說。

「我最後再問你一句,將來你和方誌的孩子怎麼辦?這裏這麼偏僻,你走進來隻需要戀愛腦,將來你的孩子想要走出去可需要最強大腦!」我試圖用孩子來勸她。

「沒關係,方誌能走出去,我們的孩子肯定和他一樣厲害。清清你沒談過戀愛你不懂,愛能排除萬難。」

他哥的,我服了,戀愛腦上頭的人真是沒法。

「清清,明天我就結婚了,要是你還當我是好朋友,就留下來參加我的婚禮,祝福我吧,我一定會幸福的!」

算了,明天就是婚禮了,看方誌家這個樣子肯定也沒怎麼用心準備。

宋歡是一個很在乎儀式感的人,明天再趁機勸一勸。

晚上回到臥室,宋歡給我端來一杯水,隻是這個杯子形狀有些特別。我轉頭一看,方誌她媽正拿著一個一模一樣的杯子往裏吐痰。

嘔!

我讓她拿出去,然後悄悄翻出了行李箱裏帶著的幾瓶水。

我看著那個不能叫做床的床,默默地坐在行李箱上。方誌他父母像防賊一樣一次又一次走進這個房間。

靠!你們這地方我能拿什麼,拿兩根稻草,帶幾隻耗子當紀念品嗎?

夜深了,他們終於不再走動,我做賊似的關上房門。掏出了行李箱裏的睡袋。

感謝我爸媽,他們一向喜歡帶著我出去露營。感謝我自己這麼懶,還沒來得及收拾上次的行李箱。

做完一切,我想了一會兒,又打開了箱子,用儀器向外發送了一條信息,然後才安心睡下。

4.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來了,想了一下還是穿了褲子,褲腿很闊,走起來就像一條飄飄的白裙。我要陪她走過這一段路程,但也要做好隨時帶她跑路的準備,萬一她後悔了呢。

她坐在簡陋的滿是汙漬的鏡子前,已經穿好了自己準備的婚紗,頭發也盤了起來。我走到她旁邊,沒有說什麼,拿過她手裏的化妝刷幫她化妝。

「歡歡,你今天很美。」我看著鏡子裏嬌豔的美人,門外傳來了嗩呐的聲音,是方誌來了。

「走吧,我們出去。」我替她蓋上頭紗,然後提起她的裙擺扶著她走出房門。

天上下著雨,外麵還是滿地的泥漿。破舊的房屋上隨便搭著幾條紅綢,昨天插上的氣球被風吹得歪歪扭扭,上麵沾滿了黃色的泥土。

「歡歡,這就是你想要的嗎?他們甚至不願意打掃一下屋子,不鋪一下路麵!」我扶著她低聲開口,語氣裏是掩飾不住的憤怒。

「沒關係,這些都是外在的,隻要方誌愛我,一切我都可以不在乎。」宋歡平靜地說。

我止不住地震驚。閨蜜是一個十分注重儀式感的人,每年她的生日要邀請一大堆人過。叔叔阿姨和各位親朋都會精心給她準備禮物。

記得有一年我因為期末周學得天昏地暗而忘了她的生日,她生了好大的氣,我哄了很久,給她補償了三倍生日禮物才哄好。

這樣一個嬌氣的女孩子,現在卻能忍受簡陋的婚禮,疏忽的丈夫。

戀愛腦真是個可怕的東西。

我陪著她走到村口的位置,方誌會在這裏接親。此時她的潔白婚紗已經被汙泥染得不成樣子。

我們站的位置和那輛紮著一看就很不新鮮的花朵的破舊婚車還有一段距離,我湊近宋歡耳邊悄聲說:「我們打個賭吧!看見那個泥坑了嗎?你穿著高跟鞋不方便走過去,我讓方誌過來抱你過去,我賭他不會。」

「如果我贏了,就跟我回去好不好?」

「清清,方誌永遠不會讓我輸。」閨蜜看著我的眼睛開口,仿佛成竹在胸。

而我敢打這個賭,是因為方誌這樣的人太好看穿了。

以前在學校裏的時候,宋歡手裏抱著很重的一個紙盒子,正好她的鞋帶開了,宋歡手不方便同時也有撒嬌的意思讓方誌幫她係鞋帶。

方誌當時就生氣了,指責宋歡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讓他丟人,說什麼哪兒有男人為女人低頭彎腰的道理,他發完火就不管不顧地走了。

後來知道閨蜜當時抱著的盒子裏裝的是送他的昂貴電腦,他才腆著臉回來找宋歡這個傻子。

回憶起從前我搖著頭笑了笑對著方誌開口:「方誌,歡歡穿著婚紗呢。還有最後一段路,你都不表示一下抱她上車嗎?抱一抱才能天長地久呢!」

方誌本來還在和伴郎說笑的臉驟然沉了下來,「自己沒有腳嗎?這麼長一段路不是自己走過來了。」

「我不是說過,沒有男人為女人彎腰的道理。自己走過來,不走那這婚就別結了。」說著,他還作勢要扯掉身上的領結。

我還沒來得及開口,宋歡就急了。她瞪了我一眼,那種眼神就像看著一生的仇敵。然後惡狠狠對我說:「林清清都怪你,打什麼賭!」

說完她推開我,自己提著裙子向方誌奔去。飛濺的泥土將裙子染得更臟,可她毫不在乎,隻擔心方誌會真的不跟她結婚了。

去他爺的!

5.

我被宋歡氣得七竅生煙,看著這個煞筆一步一步奔向地獄卻毫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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