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再醒來時,我在醫院的病床上。
警察特地派女警來安撫我的情緒,是個非常溫柔的女生。
她見我醒過來,問我:“你有沒有感覺好一點?”
我想出聲,嗓子太幹了,隻能點點頭。
她繼續說,“在你暈過去的這段時間裏,因為沒對你造成實質性傷害,且認定結果為輕傷,你父母以殺人未遂進了監獄,有期徒刑五年。”
接著她不好意思地低下頭。
我忽然想到什麼,死死地抓住她的手。
“我有證據能證明他們殺了人。”
我把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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