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簡單地收拾了一下行李,搬離了那個家。
至於離婚協議書,則由我的律師轉交給李征。
對於蘇可冉聲稱,李征轉移婚內共同財產的說法,我根本無所謂。
自始至終,我在意的,也隻是這段婚姻而已。
錢永遠可以再掙,可感情一旦受傷害,就再也挽回不了了。
隔天早上,我還沒睡醒,就接到了李征的電話。
“小曼,離婚協議書什麼意思?放著我們的安穩日子不過,你真的打算離婚嗎?”
“我承認,我之前是犯了一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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