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累了,不想再跟他們糾纏,便回房躺下,以為會徹夜難眠,沒想到卻睡意外安穩。
第二天一大早我看到餐桌擺滿了早餐,但是都是我不喜歡的食物,尤其是油炸的。
她滿臉期待看著我,揮了揮手讓我坐她旁邊,我坐到離她最遠的地方,拿起白開水喝。
她討好似夾著小籠包給我,我沒動,也沒有看她,拿起手機刷起來。
她站起來徑直走到我旁邊的位置,靠著我的肩膀,雙手摟著我的手,靠著我的肩膀,撒嬌道:
“親愛的,我和浩傑真的沒什麼的,昨天隻是個意外,他把我當做是他的前女友了。”
“咱們不要吵架了,好不好?我給你捶捶肩。”
她說的無足輕重,好像我不原諒她的話就是我的錯。
以往我們一吵架隻要她一撒嬌,我就服軟了。
這次我並沒有理會她,冷冷的將她推開。
她臉色逐漸難看,蹭的一聲站起來,生氣怒吼道:
“顧之洲,我好心好意早起給你買的早餐,你不吃就算了,還給我臉色看?”
“是不是我對你太好了,忘記你的身份了?”
“既然給你台階不想要,你好好在家反省下。”
李夢說完便拿起包包往外走了。
我看著她踩著高跟鞋高傲的模樣,拿出手機那刻,春心蕩漾,我的火實在忍不住了。
感覺頭上的草原越來越廣了。
憑什麼做錯的人那麼理所當然,心無半點愧疚。
我把她拉住,推到牆邊,壁咚她,將她的手摁在頭頂,然後低頭準備吻下去。
她正要扇我,我早在她一步推開了她。
不是因為她想要打我,而是我看到她的鎖骨下麵紋了一串數字。
我前兩天還看到江浩傑發了個朋友圈:
【把她刻在身上。】
當時我還點讚評論了,他那時覺得我便是個煞筆蠢貨吧。
我幾乎能想得到江浩傑和李夢一起去紋身,別人還以為他們還真的是熱戀情深,把對方刻在彼此的身體。
我愣在原地的同時,李夢已經開著車出去了。
不用猜都知道,她肯定是在去江浩傑那裏。
三年的戀愛,三天的婚姻,就在今天,是時候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