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愛了8年的愛豆,他退圈在酒吧成了陪酒男。
曾經滄海難為水。
我,林悅,一個窮得隻剩錢的死忠粉,毫不猶豫地衝上去"包養"了他。
"七萬,讓我親一口,行不行?"
"不用七萬!七百就行,他歸你了!"
我在做夢嗎?
隻花700塊,愛豆變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