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我早得知趙叔殺了自己的老婆,害死了自己的女兒,卻因為精神證明脫離了法律製裁。
我讓女兒遠離趙叔,她不僅不聽,還當著鄰居們的麵和我唱反調。
“媽媽,趙叔孤苦伶仃的,打了那麼多年光棍,隻跟我們一家關係近,我們怎麼能排斥他呢?”
“不管他以前做過什麼,如今都改好了,我們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
鄰居紛紛被她打動,都說她善良,說我冷漠。
我當時還以為她是三觀不正,真把趙叔當好人。沒想到她全都知道,還故意在眾人麵前裝聖母,讓我難堪。
“反正我不會捐腎的!臭殺人犯,早點死了算了!”
女兒大吼一通,落荒而逃。
我早知再怎麼激將法,女兒也不可能傻到親口同意捐腎。
但讓她當眾崩人設,也算是我首戰告捷。
回到家,老公和婆婆都在。
女兒終於找到宣泄口,大聲告狀:“爸爸!奶奶!這個老女人瘋了!她竟然逼我給趙叔那個殺人犯捐腎!”
老公和婆婆從來都無條件偏向女兒。
不是因為他們喜歡女兒,隻是相比之下,他們更厭惡我這個隻能生出女兒的廢物女人。
他們一唱一和地開始指責我。
“你怎麼能這樣?有你這麼做媽的嗎?小溪才那麼小!”
“你這女人真惡毒!救那個臭殺人犯幹什麼?你是不是也準備當殺人犯了?”
“我就說你把小溪帶出去幹嘛,原來是腦子有病,發瘋去了!”
“你個死女人,知不知道捐腎有什麼後果?我看你就是想讓我親孫女死!真是蛇蠍心腸!”
“乖女兒,你有沒有什麼事?嚇壞了吧,差點就被挖腎了。”
女兒撲進老公懷裏,衝我得意挑眉。
我冷眼看著她。
果然,果然。
她並不是不懂,她就是故意的。
原本我還有些顧慮,想著或許隻是她的觀念錯了,不是她喜歡做惡事。
如今看來,她本質就是壞的。
和老公婆婆如出一轍。
女兒剛生下來,老公和婆婆就想把她弄死。
他們計劃著把女兒放水盆裏溺死,然後把過錯全推到我頭上,說是我貪睡,看管不利導致的。
我發瘋似的把女兒搶回來,整日整夜死死護在身邊,她才能活到現在。
然而,女兒稍長大點後,卻不喜歡我,而是喜歡爸爸奶奶。
我想離婚帶走女兒,女兒拒絕跟我,還威脅我如果強行帶走她,她就自殺給我看。
為了保護女兒,我忍氣吞聲,一直沒有離婚,在家裏兢兢業業當保姆。
後來,我才終於知道,女兒不喜歡我,是因為老公和婆婆一直在女兒麵前說我壞話。
久而久之,她就變得和他們一樣。
無論他們做錯什麼,都始終維護他們,而貶低數落我。
我是兒媳,是妻子,是媽媽。
但我也可以不是。
我沒理會他們任何人,轉頭進了臥室。
門外傳來婆婆扯著嗓子罵我的聲音。
“竟敢不理我們?我看你是長本事了是吧?還記不記得我是你的長輩!?”
老公在旁邊安慰她:“媽,消消氣,別和那賤人一般見識。要不是看她做家務還行,早就把她換掉了。”
婆婆這才舒心:“對了,你那個什麼春茹,懷的是男孩女孩?”
老公羞澀道:“男孩。”
婆婆喜笑顏開,拍手叫好:“這才是好女人啊!啥時候把她帶過來給我看看?”
老公想想:“周末吧,正好小溪也在家。”
女兒好奇地問:“那是誰呀?”
婆婆神神秘秘告訴她:“小溪,你要有弟弟了。”
女兒歡呼:“耶!我最喜歡弟弟了!”
我冷笑出聲。
既然他們敢在家裏公然談論小三的孩子,那就別怕我都錄下來了。
我聯係律師朋友,讓她幫我擬一份離婚協議出來,又谘詢她一些相關的問題。
她答應我,如果我需要打官司,她可以幫助我。
男方出軌的離婚官司,她還從來沒輸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