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張喻是小時候村裏訂的娃娃親。
一開始,我們也兩情相悅。
成年後我們就擺了酒席,但沒扯證。
很快,有了兒子張盛。
直到張喻收到市裏的一所三本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後,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們差不多隻有寒暑假的時候才能見一麵。
他跟我講詩與遠方,我隻能跟他講家裏的柴米油鹽。
讀書的種子,在我的心裏一種就是四十多年。
但生活所迫,我一直沒敢把這個想法變成現實。
我跟張喻的差距越來越大。
在張盛三歲生日那年,他當著父母的麵,跟我提了離婚。
還說自己找到了真愛陶鬆。
他們一聽陶鬆是城裏人,還是個大學生,就對她很滿意。
壓根不管我和兒子的死活。
我哭著喊著求他不要離開我們。
可他最後還是拋下了我們。
想起當年熱戀時的親密無間,我無法接受這一切變化的差距。
村裏人的輿論也差點成為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
張盛漸漸長大後好像都忘了這一切。
總是疑惑為什麼在他身邊的不是爸爸,而是我。
某次張喻春節回村,張盛為了挽留張喻,在張喻離開時跟著他偷摸著進了市。
上火車前被張喻發現,被他活生生打掉了一層皮。
最後還是我去車站把他接回來的。
我也連帶著被打傷了額頭,去醫院縫了十幾針。
這場鬧劇還上了當地的新聞。
為了不讓陶鬆知道,張喻還一家找人花錢擺平了這件事。
即便這樣,張盛也隻記得張喻的好。
我到現在才敢相信。
有些人的劣質基因,是注定改不掉的。
既然如此,那我隻好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