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溫和內斂,本來想著還是體體麵麵把婚離了,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可惜陳深偏偏不遂我的願,還是鬧到了上法庭的一步。
這個庭審十分出乎我的意料。
法官還是首先詢問了我的意見,問我為什麼要離婚?舉一些具體的事例。
“我們結婚八年,除了家裏必要開支,他從來不給我一分錢。”
“我生孩子在家待業四年,他每個月隻給我五百塊的買菜錢。”
說到底還是錢,陳深以最低的彩禮娶了我,婚後也吝嗇於多花一分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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