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憐兒要睡我?
這怎麼可以!
倒不是我怕發生關係後,因沉迷她的身體而動情,從而被係統無情抹殺。
而是我有潔癖的。
我嫌她臟!
雖然她每次與男人胡來都采取了安全措施,但誰知道有沒有漏網之魚?
況且比起她的身體,她的靈魂更臟。
我不是隨便找個女神就當舔狗的,之前都進行了仔細的背景調查。
因為我是抱著“逢場作戲”的心思去接觸女神的,並不真誠。
換句話說,其實也是在玩弄女神的感情。
所以我不能找品德好的女神,那是作孽。
我就專門找那種在道德上有汙點的女人,以毒攻毒、互相傷害,這樣才沒有心理負擔。
就像這個潘憐兒是一個平麵模特。
她是農村出來的,學費、生活費都是農村男朋友省吃儉用打工掙的。
結果她為了上雜誌封麵與攝影師被男友捉奸在床。
不但不內疚,還把男友大罵了一頓,說他配不上自己了。
搞得男友心灰意冷,在建築工地幹活時因走神出了工傷去世了。
所以這個女人不但賤,還很毒。
世界上女人死絕了我都不會碰她的!
“不!”
“我怎麼能睡你呢?”
“那樣我的愛情就不純粹了!”
“我的偶像是柏拉圖,我追求的是精神戀愛!”
“與你接觸越久,我越自慚形穢,我配不上你!”
“春宵一刻值千金,你們快點去耍吧!”
我好說歹說,終於把他們送到了五星級酒店。
我發現潘憐兒看我的眼神還有些舍不得。
哼!
別想饞我的身子!
剛鬆一口氣,二號女神金莎莎找我了。
金莎莎不愧姓金,是一個拜金女。
她是一個主播,天天對著鏡頭搔首弄姿,挖空心思騙大哥刷禮物打賞。
這女人喊過的老公,比路上跑的外賣員都多。
但實際上這女人極端自私,除了錢,她誰都不愛。
三個女神裏,我最喜歡接觸的就是金莎莎了。
因為她是最貪婪,最讓我破費的那個。
這次也是一樣,她這麼晚叫我過去,是因為她請了不少主播朋友吃飯。
吃飯時我沒資格作陪,買單時我就要粉墨登場了。
我到飯店的時候,人很嘈雜。
金莎莎沒注意到我,正和其餘幾個主播聊天。
“嘻嘻莎莎,又讓你那個舔狗來結賬了啊?”
“真乖啊!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你說我怎麼就沒有這樣的訓狗術?”
金莎莎聞言很得意。
“這才哪到哪?好不容易遇到一個肥羊,我一定要把他搞得傾家蕩產才夠本呢。”
她並不是開玩笑。
在我之前,她已經坑過很多男人了。
甚至有人為了滿足她永無休止的拜金渴望,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但她根本就不在乎。
舊狗死了,新狗再來,她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所以我和金莎莎演戲,除了可以完成任務外,也算是為民除害了。
“莎莎,我來結賬了。”
我掩藏臉上的寒意,一臉憨笑過去結賬。
一頓飯就花了10萬多。
我不禁皺眉。
“你們居然喝了8年的拉菲?8萬一瓶?”
金莎莎總在朋友麵前炫耀我的順從,此時見我語氣嚴厲,頓時就覺得沒了麵子。
“不舍得了?不舍得就別追我!小氣鬼活該絕種!”
“男人的錢不給女人花?留著上墳麼!”
見她生氣了,我急忙解釋。
“莎莎你誤會了!我哪裏會舍不得?”
“隻是現在世界上82年拉菲99%都是假的,因為庫存的正品不過才幾百瓶,但每年賣出的卻有幾百萬瓶。”
“我不是心疼錢,我是怕你喝了假酒傷身體。”
“以後還是喝路易十三吧,這個酒假的少!”
我邊說邊讓侍者拿了一瓶路易十三3公升限量版,一瓶就20多萬。
“你們嘗嘗這個!”
我給足了金莎莎麵子,她很滿意。
所以在送她回家的時候,破天荒挽住了我的胳膊。
“周宇,我越來越愛你了!”
我心裏冷笑。
是越來越愛我的錢了吧?
但我也不說破。
“對了,咱們認識也好幾個月了,我能不能見見你的父母親友?”
我的話音剛落,金莎莎就惱了。
“你什麼意思?想逼婚?”
“想娶我沒那麼容易!我還沒對你考驗完呢!”
她誤會我要見她父母是提結婚的事。
當然不是。
因為根據背景調查,她一家子都是嫌貧愛富的極品。
金莎莎有個姐姐叫金燦燦,嫁給了一個白手創業的青年企業家。
結果就是因為娶了金燦燦,招惹了一群吸血鬼。
最後被搞破產了。
金家立馬翻臉不認人,讓金燦燦離婚,幫金燦燦介紹別的男人。
活活把那個倒黴姐夫給氣死了。
所以我很迫切想認識這群蝗蟲,好讓他們幫我花錢啊。
“我沒有逼婚的意思,我知道自己還不夠資格。”
“我隻是覺得光對你好不能體現我的誠意,我還要讓你的家人雨露均沾!”
聽我這麼說,金莎莎頓時轉嗔為喜。
“看你這麼上道,那就拉進我們家族群吧。”
我進了“相親相愛金家人”的群,像散財童子一樣發了好幾萬的紅包。
金莎莎舒服了,我也爽了。
算了一下,我的舔狗額度已經用了900多萬。
還有不到100萬就完成任務了!
衝!
奧利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