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幸福砸昏了頭,直到坐上漂亮寬敞的車子,才有被收養的實感。
到了家後我才知道,我還有哥哥姐姐。
哥哥叫於朝暉,姐姐叫於朝曦。
家裏的用人私下說她命好,鳩占鵲巢讓真千金為她擋災。
我那時還小,還不懂什麼叫不甘和怨忿。
隻知道,從此以後,我有家了。
我們會是幸福的一家五口。
我回家當天,於朝曦割腕了。
接風宴徹底泡湯,爸爸媽媽緊急把她送去醫院。
她哭得可真好看啊,眼睛亮亮的,鼻頭粉粉的。
「爸爸媽媽,為什麼我不是你們的孩子?」
爸爸媽媽心疼地圍在她身邊。
「曦曦,你永遠是爸爸媽媽的好女兒,我們永遠愛你。」
我走上前,想告訴姐姐,我不會搶走爸爸媽媽的,我隻想要一個家,你們隻需要分給我一點愛,一點點就夠了。
哥哥卻一把把我推開。
「離我妹妹遠點,攪家精!」
我無措地待在原地,看著相互依偎的四人,心中滿是羨慕。
於朝曦自然沒什麼大事,但爸爸媽媽和哥哥都把她當成瓷娃娃,事事都護著她。
孤兒院的生存經驗告訴我,要想在這個家安穩地待下去,於朝曦的東西,我不該肖想。
於是,當用人端上那塊香甜的紅絲絨蛋糕時,哪怕於朝曦一人吃不完這麼多,哪怕我饞得直咽口水,我也堅定地說:「媽媽,我不餓。」
媽媽似笑非笑看著我,大手一揮。
「吳媽,剩下的你們拿去分了吧。」
晚上,我起床喝水,路過爸爸媽媽的房間,聽到媽媽在說白天的事。
爸爸隨口應和:「這不說明她是個懂事的孩子嗎?」
我心滿意足地笑了。
看來我做的沒錯。
我悄悄離開,沒有聽到媽媽冷嗤一聲。
「這個孩子心思太深沉了,一點也沒朝曦可愛。
「我到要看看她還能壓抑自己的欲望到什麼時候。」
我壓抑了三年。
這三年間,我盡力討好每一個人。
爸爸忙於工作,經常不吃早飯,家裏用人不敢勸他。
我忍著困意,起大早給他做便捷又養胃的小點心,讓他餓了墊墊肚子。
媽媽有偏頭痛,我跟養生館的阿姨學了按摩技法,隨時可以幫媽媽緩解痛苦。
哥哥喜歡畫畫,可爸爸讓他學金融,他自暴自棄撕毀自己所有作品。
我把那些碎片一張一張撿起來,拚貼好,在他十八歲生日那天送還給他。
隻有姐姐讓我無可奈何。
每次我試圖討好她,最終都會以她尖叫哭泣收場。
媽媽嚴厲警告我。
「白絮,曦曦是無辜的,你不要總是針對她!
「就算你是我親生的又怎麼樣,我絕不允許任何人欺負我女兒!」
我真羨慕姐姐啊。
她是全家人的心頭寶。
隻需要鬧一鬧,就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原本我是能一直忍下去的,可誰讓於朝曦摔壞了我的水晶小鹿。
那是我回到家過第一個生日時,媽媽送給我的。
我看著她臉上惡劣的笑,狠狠推了她一把。
她順著我的力道倒下,腦袋磕上桌角,瞬間紅腫起來。
哥哥就在這時出現,他像一隻憤怒的獅子,甩了我一巴掌,又把斷頭的水晶小鹿摔得粉碎。
「就為了這個破玩意,你害我妹妹?白絮,你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