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妹妹是奶奶的掌上明珠。
從小,她就獨得奶奶的寵愛,過得比村裏的很多男孩都好。
十八歲那年,我被允許和妹妹一起過生日,我開心極了。
奶奶卻趁我睡著放陌生男人進我房間,說是相親。
結果我被侵犯,奶奶卻說我命好,別人能看上我。
我被強壓著嫁給那個男人,妹妹卻拿著我的彩禮錢去學表演當明星。
而我卻被那個男人家暴致死。
再睜眼,我決定把奶奶口中的“好命”讓給妹妹。
......
“今天是十八歲成年,奶奶給你準備了好看的衣服,記得待會兒換上。”
我看著手裏被塞過來的袋子,終於確定我重生了。
重生到上輩子噩夢開始前。
上輩子,奶奶第一次給我買新衣服,我沒有任何懷疑,開心地換上了。
怕妹妹搶走新衣服,我還特意躲著妹妹在生日會開始前才換新衣服出來。
大紅色的連衣裙,奶奶滿意地看著。
妹妹投來嫉恨的眼光,恨不得當場給我扒下來。
可惜還沒動手,客人就來了。
奶奶說慶祝我和妹妹十八歲,要辦一個生日會慶生。
沒想到來的人是我不認識的一家三口,看起來很有錢。
爸爸和奶奶很高興地迎上去。
那個年輕男人一進來就一眨不眨地看著我。
我不適地躲開他的目光。
妹妹從小是人群的焦點,哪裏願意被我搶走關注,擠開我就要上前打招呼。
被奶奶眼疾手快地攔住。
她拉過我給他們介紹,順手把我按在那個年輕男人的座位旁。
當天晚上,我被奶奶哄得喝了點酒,暈乎乎地。
噩夢就是這晚開始的。
奶奶把那個男人和我關在一個房間,讓他猥褻侵犯了我。
我哭著要報警,被奶奶聯合所有人阻攔。
最後還以那男人條件好為由,強迫我嫁過去。
奶奶後來拿著那家人給的彩禮送妹妹學表演當明星,讓弟弟上貴族學校,家裏一躍成為村裏首富。
而我被家暴致死,無人關心。
重生回來,我順從地接過奶奶的新衣服。
回到房間後,故意在妹妹麵前炫耀。
我從小沒穿過新衣服,所有衣服都是撿妹妹淘汰不要的,包括襪子內衣。
後來上學後我才知道貼身衣物不能穿別人用過的。
我央求家裏給錢買新的,奶奶罵我窮講究,說我能穿“明珠”用過的東西是福氣。
無奈,我隻能自己攢錢買貼身衣物。
妹妹看到我手裏的衣服,果然像上一世一樣嫉妒。
“憑什麼你的是大紅色的!”
“我要換大紅色的,你穿粉色的!”
我假意不給,她直接伸手搶。
我故意和她拉扯拖延時間,等到差不多那家人來的時候才裝作難過地把新衣服讓給妹妹。
我們出來的時候,客人已經到了。
再次見到上一世的丈夫陳威和公婆,我臉色刷白,怕被人看出端倪,趕緊低下頭。
陳威看到穿著大紅群的妹妹眼睛一亮,驚豔地看著她。
我和妹妹雙胞胎,平時我撿妹妹的舊衣服整個人灰頭土臉,和打扮明豔的妹妹天差地別,自然容易分清楚,現在我們都穿著新衣服,乍看之下根本分不清。
更何況,奶奶特地叮囑我穿大紅色的,她果然把妹妹當成我拉過去推銷。
“這是我孫女,十八歲了。”
我穿著妹妹的粉色裙子坐在一旁看妹妹得意地接受吹捧。
我垂下眼,心裏冷笑。
我的好妹妹,你還不知道你親愛的奶奶即將要把你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