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身在櫃子裏翻找半天,終於翻出一個相冊。
不用費力,我就找到了那個女人。
大合照,她站在高洋身後,高洋和朋友合照,她出現半張臉,高洋的獨照,鏡頭也掃過她和朋友打鬧的身影,我無比確信,他們有過一段,或者高洋一直暗戀她。
其實並沒有多難受,我的自逾能力一直不錯,隻是覺得惡心,像吃了一塊被人吐掉的口香糖。
正要把相冊放回去,我卻在下麵看到了我和高洋皺巴巴的合影。
他說過會收好的,卻隻當成那女人的墊腳布。
真是可笑至極啊。
有了線索一切都好找了。
我用高洋的生日,高洋的幸運數字,乃至於他工作時用過一次的工作號,拚拚湊湊組組合合,用了一個小時,我就找到他的微博號。
頭像是他握著方向盤的雙手,微博名是他和那女人的生日組合。
他的最新一條微博:“久埋的玫瑰,也有被春雨捧起重新綻放的一天,我的愛,我的她,都在原地等我。”
定位地點正是那個網紅餐廳,照片裏隻露出兩雙交疊在一起的手。
我突然想起他每個月固定的幾次出差,固定的收錯快遞,每交借著加班拒絕接聽我的電話。
她是深埋的玫瑰,那我呢?花店打折出售還買一贈一的鬱金香?
原來一切都有跡可循。
我連翻了幾條都是無關痛癢的轎情文學,直到我定位到三年前他向我求婚那天。
“娶一個不愛的女人,就好像吃了一盤沒調料的菜,索然無味又棄之可惜。”
那一秒,再深的呼吸都壓不住憤怒的情緒,我像被人擺在台上按著台詞一句句演出的小醜。
台下沒有觀價,隻有高洋惡意嘲笑的嘴臉,我忽然一陣惡心,陣陣的窒息感幾乎將我吞沒。
潮湧般的痛苦過後,我冷靜的關掉電腦,撕碎了和他所有的合照。
傍晚,房門被推開,高洋鑷手鑷腳的回來了。
我沒理他,假裝睡著了,高洋在黑暗裏看了我一會,確定我沒反應,這才心滿意意足的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高洋還在睡著,我來到客廳,果然從他的包裏換到了那條內褲。
到了樓下,我給閨蜜打了一個電話:“幫我查個人。有購物記錄。”
我發動了車子,準備去房產局查一下房子買賣的相關情況,突然我感覺座椅下麵有什麼東西硌我,伸手一揪,竟然揪出一個黑色的蕾絲胸衣。
很顯然,和那條是配套的。
這台車一般都是高洋在用,我離單位近,平時都是坐地鐵。
也就是說,兩人這一場是從車上開始的。
我氣笑了我,用樹枝把它們塞到一個袋子裏,直接換了目的地。
二十分鐘後。
警察局裏。
“對,我老公說家裏進賊了,鄰居也可以作證,這兩個就是臟物,警官,不是我小提大作,你想想,如果對方隻是來踩點,那我不是太危險了嗎?”
“他們連門鎖都沒破壞就能進到居民家,是不是有什麼先進的工具和手段啊?這上麵一定有他的指紋DNA之類的,請你們仔細的驗一驗。”
“就算不是偷東西,這也是個變態啊,我們小區的單身女性很多的。”
“對,我老公在家,讓他過來配合調查?好好好。”
我趕緊給高洋打電話,半個小時後,穿著睡衣的高洋出現在警局,臉色有些狼狽。
“你老婆說這套內衣是小偷留下來的,你能作證,你說說怎麼回事吧。”
高洋的臉都黑了,我不敢看他,我怕我要笑出來。
高洋看看我,又看看警察,手足無措。
“警察同誌,是,是我老婆誤會了,這套東西,其實,是我表妹的。”
警察立即皺眉:“我說你們夫妻倆是怎麼回事?把這裏當遊樂園呢?倒底怎麼回事?”
高洋嚇的一僵,本能的帶了些埋怨:“警察同誌,的確是我老婆誤會了,她就是易驚嚇的體質,我馬上就帶她走!”
他說著就過來拉我,我一躲,意正言辭。
“老公,你就是人太好,不舍得給警察添麻煩,你忘了昨天是你親口是說小偷留下的。”我見他還要開口,馬上上前一步,“警察同誌,我老公這人不喜歡麻煩別人,可這不是我們兩人的事,如果小偷再跑進其它住戶家裏,鬧出人命怎麼辦?”
高洋急的滿頭大汗,不停的給我使眼神。
我卻仿佛沒看見。
“這上麵不是有指紋和DNA嗎?驗一驗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