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新月再次哭著來找我。
因為我把她給告了。
張睿給她轉的紅包,買的奢侈品禮物,包包,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判定讓她全部退回。
可本就財務危機的她,又怎麼能承擔得起二三十萬的巨額債務。
這和她在外地欠高利貸可不一樣,限高令,失信名單一上,她跑去哪裏都躲不開。
“你怎麼這麼狠?我肚子裏還有張睿的孩子呢!我哪裏有錢還給你。”
我沒有出門,隻打電話通知了門衛,將她趕出了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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