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我這邊的親朋都安排好後便徑直回了家。
一推開門入眼的便是一個大大的紅色喜字和一堵照片牆。
婚禮前我專門安排人布置了家裏,為的就是婚禮結束後,我和沈沁二人世界時能夠一起回憶我們的過去。
看著我和沈沁五年前的第一張合照,不禁有些恍惚。
其實我早在九年前就認識了她。
小時候,我的爸媽在一次車禍中雙雙去世,而我在他倆的保護下活了下來。
肇事司機賠了一大筆錢,足夠我這輩子衣食無憂,可我的父母卻怎麼也回不來了。
從那以後,我便被人叫做災星,掃把星。
周圍人都說是我把自己爸媽克死了。
我也陷入深深的自責,整個人變得自卑不愛和別人交流。
高二那年,一群高年級的學生將我堵在小巷子裏,要我交出身上所有的錢。
我秉承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頭,正打算將錢拿出來。
可不知道人群中誰說了一句:
“他爸媽死的時候這小子指不定心裏有多高興,能拿到這麼多錢,說不定還在想怎麼沒死的更慘點這樣賠的錢更多,哈哈。”
我正要掏書包的手頓住了,雙眼立刻充血,掄起拳頭就給了那人一拳。
可是我隻有一個人,對麵反應過來後一群人將我圍著打。
就在我快要覺得自己要見到爸媽時,一道清脆的女聲傳來。
“住手,我報警了!”
那群學生聽見報警嚇得四處逃竄。
我費力地睜開眼睛,隻看見一個紮著馬尾,渾身發著光的女孩蹲在我麵前。
我聽見她說,
“我相信你的爸媽在天上也不希望看見你現在這個樣子,他們把生的機會留給你,你也要帶著他們的那份好好活下去才對。”
這句話深深印在了我的腦海裏。
我不再沉默寡言,而是專注於學習,努力參加各種活動,積極麵對一切。
而我也打聽到那天的女孩叫沈沁,和我同一年級。
但那時我也知道她身邊有個青梅竹馬的初戀,叫周明軒。
我便把自己的喜歡默默放在了心裏。
高考後我多番打聽到了她報的大學,果斷追隨著她的腳步填了同一所學校。
到了大學我也隻是遠遠祝福著她和周明軒。
直到大三那年他們家公司出現變故,周明軒出國,沈沁整天以淚洗麵。
我拿錢填補了沈家公司的窟窿,這才有了之後的五年。
其實那時我明白,沈沁的心裏還有周明軒。
她選擇和我在一起,也許是出於感激,也許是出於利益。
可我不在乎,我天真地以為真心換真心。
總有一天沈沁會愛上我。
可周明軒回國之後,沈沁的一次次失約,一次次謊言,讓我漸漸明白,感情這件事並不是堅持就能有結果的。
飛蛾撲火隻會讓自己遍體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