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蘇默戀愛長跑了七年。
她最落魄那會,是我陪著她熬過。
所有人都認為,她應該給我一場盛大的婚禮。
我也這麼期待著。
可她卻雲淡風輕說:“不結婚,他也不會提分手,會當一隻忠實的舔狗。”
但她錯了,我提分手了,並且從她生活消失得幹幹淨淨。
她卻瘋了一樣追來,捧著大束玫瑰和戒指,跪在地上向我求婚。
上完洗手間,我剛想進包廂,就聽到蘇默的閨蜜問她:
“你什麼時候跟接受姐夫求婚呀,他這麼好,你不趕緊抓住,到時跑了怎麼辦?”
她懶懶靠在椅背上,一雙桃花眼微眯,勾起的嘴角帶出一絲漫不經心。
“不結婚,他也不會提分手。”
我自嘲般扯了扯嘴角。
戀愛七年,我總是付出更多的一方。
她公司剛起步,每日忙得焦頭爛額。
我便深夜通宵寫方案,天大亮就去拉客戶。很長一段時間,我的黑眼圈都沒下來過。
她經常忙得忘記吃飯。我就給她做好一日三餐,送到她嘴邊,甚至自己那份也沒顧得上。
她的胃倒是被我養得好,我三天兩頭就要跑醫院一趟。
她一句話說自己想吃城南的一家蛋撻店。我隨手披了件外套,驅車三十公裏給她買來,捧回來時蛋撻還是熱的。
我以為我做這麼多會感動到她,沒想到,到頭來她隻會變得更加有恃無恐。
就連旁人也認為,理應給予我的付出相應的回報。
她卻覺得,我不配。
似乎以為施舍的那一點點愛,就足夠支撐我下一個七年。
我輕輕推開了門,屋裏的人都瞪大雙眼,看著我,怕我聽到剛剛的話會生氣。
隻有蘇默還是如常,不甚在意。
她很自信,我很愛她,不會離開她。
或許以前是,我渴望與她步入人生下一階段,並且會為這句話與她鬧很久脾氣。
可現在,我的心情很平靜,如一潭死水。
我淡淡一笑,拿起了包,朝蘇默說:“回去吧。”
幾個閨蜜鬆了一口氣。
倒是蘇默,眉頭一挑,得意上幾分。
她忙得很,從路上回來,眼睛就沒離開過手機。
我瞟了一眼,認出那個聊天框頭像,是她的白月光陸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