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他們離開的背影,被香灰燙傷痛楚,好像也沒有那麼疼。
陪著我一起來的朋友拍了拍我的肩膀。
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自己狼狽的樣子。
“阿年,不是我說你,既然你離不開張雪菲,那又何必鬧得這麼僵呢?”
“還是忍忍吧,畢竟已經十年了。”
我知道在朋友的眼中,我就是張雪菲一隻打不走,也罵不退的舔狗。
我看著已經被燙毀了的平安符,解脫般地笑了笑。
“是嗎?或許,我早就該放手了。”
朋友不知道怎麼安慰我,隻能堅持送我回家,生怕我自己開車出什麼意外。
依舊是隻有我一個人的家。
我已經記不清張雪菲多久沒回來過了。
我取出藥箱把自己的傷口都處理好。
忍著身上的疼,把自己的所有東西都收拾好了,結果,不過才一個小小的行李箱。
說起來可笑。
結婚前我也是江城有名的富二代,可結婚之後,我就心甘情願地成了家庭煮夫。
隻因為張雪菲說過。
“沈年,我跟你結婚隻是為了穩固我家的公司,而且我也不希望外麵的人說我是靠著你們沈家上位的。”
但我當時隻想著,如果我不趁著這個機會抓住她,那我可能以後再沒有任何機會了。
我愛了她整整十年。
從情竇初開,她就是唯一一個站在我心尖上的姑娘。
那時的我,覺得我們至少算是一對青梅竹馬。
我們的關係一開始也很融洽,那時的我一直以為我們會從青春年少,一起白頭到老。
可惜,這麼多年來,我還是比不上她白月光的一個替身。
站在別墅二樓,我看著這個冷冰冰的囚籠。
或許連張雪菲自己都忘記了。
這是她八歲時,自己為我們以後設計的家。
她說,到時候隻有我們兩個人。
我信了,她卻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