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瓦盆叫屈之異
斷雲:
王老為陳冤枉事,包公判出賊情真。
從來天理難埋沒,洗雪昭然受極刑。
話說包公為定州太守時,有李浩,揚州人,家私巨萬,來定州做買賣。去城十餘裏,飲酒醉歸不能行,就路中睡去。至黃昏,有賊人丁千、丁萬,因見浩身畔廣有貲財,路上同謀,乘醉扛到僻處,奪其財物。共搜有百兩黃金,二人平分之。二人又相議雲:“此人醉醒不見了財物,必去定州論訴,不如打死這漢子,以絕其根便了。”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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