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文大概可以分做兩種:一種是體物瀏亮,一種是精微朗暢。前者偏於情調,多半是描寫敘事的筆墨;後者偏於思想,多半是高談闊論的文字。這兩種當然不能截然分開,而且小品文之所以成為小品文就靠這二者混在一起。描狀情調時必定含有默思的成分,才能蘊藉,才有回甘的好處,否則一覽無餘,豈不是傷之膚淺嗎?刻劃冥想時必得拿情緒來渲染,使思想帶上作者性格色彩,不單是普遍的抽象東西,這樣子才能沁人心脾,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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