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一句聲明,此係道白體,因為有罵人的意味。貴報日來接著登載幾篇短文,都含有責備一些美術家口調,固未必便指著鄙人,但我卻不得不向諸撰述者申述幾句,因為諸公至少是護法同誌,藝術之友“君子於役,苟無饑渴?”
此次上海文藝專校,來青年會所開書畫展覽會。信乎洋洋大觀;如大旱降甘霖,群生沾足。諸先生試想一校容納如許多才能作家,成績如此之佳,應否值得獎勵?但是有誰去獎勵他沒有?況且該校若不因其經濟困難,以其作品為將伯之呼;首都人士,何緣而得見此?顧每年國家應用於所謂文化,高等教育,藝術等等,不知幾千百萬,卻未嘗肯用一錢,來光顧民間藝術。而所謂文化,文化,叫得很響。什麼文化?投機事業而已!至於展覽會,若在首都,究竟應當開在什麼地方?把畫釘在背上?將雕刻托在手裏?答曰你何不去租青年會的會堂!然則租費,應叫何人來分擔?又派誰去看守著呢?如無目的:
鄙人於前年曾集合同誌數人,發起中央美術會。幸承南中校長章相先生讚助,於年假期內以全樓課室相借陳列。並派人照料。同人等借得一所作,與都人相見。一切消耗,亦數百金。終尚不免為人利用,使人灰心。嗣後做那合法登記。(按照手續)叵耐那些混帳舅子機關,延宕飾說,不與方便,終至未蒙登記。諸君須知未經登記之團體存在,有被指為反革命之危險,於是中央美術會,遂無形取消。
一年以前,鄙人又想發起一臨時性質之烏合畫會,集合些作品,請教於都人;無奈烏亦不多,作品日少,不能成會。日拙作苟加入太多,複懼○○之嫌。自惟倦於沽釣,又無風頭;於是烏亦合不起來。
現在既無人應命,鄙人即來承乏。定於本星期六及星期日(即三月二十八二十九兩日),假門簾橋南京中學陳列近作兩日,為數無多,聊解望梅之渴而已。抑人之為善,誰不如我。拋磚引玉,且俟繼起之蓬勃也。
要知美術品正坐而相待。如大雕刊羅丹之《加萊義民》,在巴黎羅丹博物院重鑄,不過四萬元。《地獄之門》,不過三萬元。又如《銅器時代》《亞當》等等,每具不過八千元。均係大奇,美妙絕倫。鄙人要求文化機關購之者,五六年來,不下數十次,毫無效果!愛好美術者,何妨幫同鼓吹,買得他來,過過大癮!不要相信以提倡美術做招牌者,他們隻會吹牛,其目的,在求支配,安插了些私人,耗費國家數十萬金,何嘗肯拿好東西給民眾看!至於尋常展覽會,玩來玩去,無非幾件國貨,不會怎樣了不得的(盡管他吹得利害)!
一九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