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聿說給我買的我愛吃的東西,竟然是一個十寸的草莓奶油大蛋糕。
可我吃草莓過敏,我以為他一直記得的。
他興致勃勃地點蠟燭,對我笑:“看,儀式感滿滿,我們今天就當是補過結婚紀念日了。”
我不說話,靜靜地看他吹蠟燭,切蛋糕,然後邊吃邊看我。
“怎麼不吃,你們女孩子不都愛吃這個嗎?”
他果然什麼都不記得了。
“我吃這個,會全身發紅呼吸困難,嚴重的話,可能半個小時就能見閻王。你想我吃嗎,你想我吃的話可能要擔上一個故意殺人的罪名。”
秦聿愣住了,盯了我半天,恍然大悟一般拍了下額頭。
“瞧我這記性,是我不好,是我記錯了。”
我冷笑,“究竟是誰愛吃這個啊?”
秦聿帶著幾分認真,跟我解釋:“你聽我說,我和樂顏真的清清白白,我們兩個沒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要是有什麼稍稍過分的舉動,那也是逢場作戲。你不要總是揪著這些不放,我們好好的過日子不行嗎?”
我沒指名道姓,他倒先急著替樂顏對號入座了。
事到如今,他還在為自己辯解,好像這個日子是我不想好好過了一樣。
見我不再反駁,他以為我認可了他的說辭,想要趁熱打鐵,開始不斷找回憶。
“你還記得嗎?我們第一次見麵是在大學畢業典禮上,當時我突發心臟病,是你第一時間救了我,我清醒的那一刻就在想,我一定要好好報答這個漂亮姑娘。”
“後來,我漸漸關注了你,覺得你不僅漂亮還那麼善良,想表白又不好意,就天天晚上偷偷在你下班的路口等你,沒想到真的遇到流氓,正好讓我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
“我那時就想,我要跟你結婚,安安穩穩的過一輩子。”
他說的這些我自然都不會忘。
秦聿從小心臟就不太好,畢業典禮那天正趕上樂顏一家出國跟他提分手,他受不了刺激就犯病了。
而我,恰好學過那麼一點急救常識,又剛剛得到了紅十字救護員證書。
我相信他那個時候對我是真心的,或許有愛,但也隻是短暫的愛了一下。
我看著他的眼睛,那麼陳懇,好像從來都沒有做過對不起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