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一項,分三段來說吧:
(一)寫自己真知道的事,不寫自己不十分知道的事。一個學生不寫學生的生活,而在報紙上找些婚姻法宣傳資料去寫,一定寫不出什麼名堂來。寫東西非有生活不可。不管文字多麼好,技巧多麼高,也寫不出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我們是工人,就寫工人的生活。
這樣,寫作範圍不就太小了麼?隻要寫得深刻,範圍小點沒有什麼關係。一位偉大的作家的確能夠寫出許多不同的人物,好多不同的事情,可是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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