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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談寫作老舍談寫作
老舍

寫與讀

要寫作,便須讀書。讀書與著書是不可分離的事。當我初次執筆寫小說的時候,我並沒有考慮自己應否學習寫作,和自己是否有寫作的才力。我拿起筆來,因為我讀了幾篇小說。這幾篇小說並不是文藝傑作,那時候我還沒有辨別好壞的能力。讀了它們,我覺得寫小說必是很好玩的事,所以我自己也願試一試。《老張的哲學》便是在這種情形下寫出來的。無可避免的,它必是亂七八糟,因為它的範本—那時節我所讀過的幾篇小說—就不是什麼高明的作品。

一邊寫著“老張”,一邊抱著字典讀莎士比亞的《韓姆烈德》。這是一本文藝傑作,可是它並沒有給我什麼好處。這使我懷疑:以我們的大學裏的英文程度,而必讀一半本莎士比亞,是不是白費時間?後來,我讀了英譯的《浮士德》,也絲毫沒得到好處。這使我非常的苦悶,為什麼被人人認為不朽之作的,並不給我一點好處呢?

有一位好友給我出了主意。他教我先讀歐洲史,讀完了古希臘史,再去讀古希臘文藝,讀完了古羅馬史,再去讀古羅馬文藝……。這的確是個好主意。從曆史中,我看見了某一國在某一時代的大概情形,而後在文藝作品中我看見了那一地那一時代的社會光景,二者相證,我就明白了一點文藝的內容與形式都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不過,說真的,那些古老的東西往往教我瞪著眼咽氣!讀到半本英譯的《衣裏亞德》,我的忍耐已用到極點,而想把它扔得遠遠的,永不再與它謀麵。可是,一位會讀希臘原文的老先生給我讀了幾十行荷馬,他不是讀詩,而是在唱最悅耳的歌曲!大概荷馬的音樂就足以使他不朽吧?我決定不把它扔出老遠去了!他的《奧第賽》比《衣裏亞德》更有趣一些—我的才力,假若我真有點才力的話,大概是小說的,而非詩歌的;《奧第賽》確乎有點象冒險小說。

希臘的悲劇教我看到了那最活潑而又最悲鬱的希臘人的理智與感情的衝突,和文藝的形式與內容的調諧。我不能完全明白它們的技巧,因為沒有看見過它們在舞台上“舊戲重排”。從書本上,我隻看到它們的“美”。這個美不僅是修辭上的與結構上的,而也是在希臘人的靈魂中的;希臘人仿佛是在“美”裏麵呼吸著的。

假若希臘悲劇是鶴唳高天的東西,我自己的習作可仍然是爬伏在地上的。一方麵,古希臘的三大悲劇家是世界文學史中罕見的天才,高不可及,一方麵,我讀了阿瑞司陶風內司的喜劇,而喜劇更合我的口胃。假若我缺乏組織的能力與高深的思想,我可是會開玩笑啊,這時候,我開始寫《趙子曰》—一本開玩笑的小說。

在悲劇喜劇之外,我最喜愛希臘的短詩。這可隻限於喜愛。我並不敢學詩。我知道自己沒有詩才。希臘的短詩是那麼簡潔,輕鬆,秀麗,真象是“他隻有一朵花,卻是玫瑰”那樣。我知道自己隻是粗枝大葉,不敢高攀玫瑰!

赫羅都塔司,賽諾風內,與修西地第司的作品,我也都耐著性子讀了,他們都沒給我什麼好處。讀他們,幾乎象讀列國演義,讀過便全忘掉。

古羅馬的作品使我更感到氣悶。能欣賞米爾頓的,我想,一定能喜愛烏吉爾。可是,我根本不能欣賞米爾頓。我喜愛跳動的,天才橫溢的詩,而不愛那四平八穩的工力深厚的詩。烏吉爾是杜甫,而我喜歡李白。羅馬的雄辯的散文是值得一讀的,它們常常給我們一兩句格言與寶貴的常識,使我們認識了羅馬人的切於實際,洞悉人情。可是,它們並不能給我們靈感。一行希臘詩歌能使我們沉醉,一整篇羅馬的詩歌或散文也不能使我們有些醉意—羅馬偉大,而光榮屬於希臘。

對中古時代的作品,我讀得不多。北歐、英國、法國的史詩,我都看了一些,可是不感興趣。它們粗糙,雜亂,它們確是一些花木,但是沒經過園丁的整理培修。尤其使我覺著不舒服的是它們硬把曆史的界限打開,使基督前的英雄去作中古武士的役務。它們也過於愛起打與降妖。它們的曆史的、地方的、民俗的價值也許勝過了文藝的,可是我的目的是文藝呀。

使我受益最大的是但丁的《神曲》。我把所能找到的幾種英譯本,韻文的與散文的,都讀了一過兒,並且搜集了許多關於但丁的論著。有一個不短的時期,我成了但丁迷,讀了《神曲》,我明白了何謂偉大的文藝。論時間,它講的是永生。論空間,它上了天堂,入了地獄。論人物,它從上帝,聖者,魔王,賢人,英雄,一直講到當時的“軍民人等”。它的哲理是一貫的,而它的景物則包羅萬象。它的每一景物都是那麼生動逼真,使我明白何謂文藝的方法是從圖象到圖象。天才與努力的極峰便是這部《神曲》,它使我明白了肉體與靈魂的關係,也使我明白了文藝的真正的深度。

文藝複興時期的作品永遠給人以靈感。盡管阿比累是那麼荒唐雜亂,盡管英國的戲劇是那麼誇大粗壯,可是它們教我的心跳,教我敢冒險去寫作,不怕碰壁。不錯,浪漫派的作品也往往失之荒唐與誇大,但是文藝複興的大膽是人類剛從暗室裏出來,看到了陽光的喜悅,而浪漫派的是失去了陽光,而歎息著前途的黯淡。文藝複興的啼與笑都健康!

因為讀過了但丁與文藝複興的文藝,直到如今,我心中老有個無可解開的矛盾:一方麵,我要寫出象《神曲》那樣完整的東西;另一方麵,我又想信筆寫來,象阿比累那樣要笑就笑個痛快,要說什麼就說什麼。細膩是文藝者必須有的努力,而粗壯又似乎足以使人們能聽見巨人的狂笑與嚎啕。我認識了細膩,而又不忍放棄粗壯。我不知道站在哪一邊好。我寫完了《趙子曰》。它粗而不壯。它鬧出種種笑話,而並沒有在笑話中閃耀出真理來。《趙子曰》也會哭會笑,可不是巨人的啼笑。用不著為自己吹牛啊,拿古人的著作和自己的比一比,自己就會公平的給自己打分數了!

在我作事的時候,我總願意事前有個計劃,而後一一的“照計而行”。不過,這個心願往往被一點感情或脾氣給弄亂,而自己破壞了自己的計劃。在事後想起自己這種愚蠢可笑,我就無可如何的名之為“庸人的浪漫”。在我的作品裏,我可是永遠不會浪漫。我有一點點天賦的幽默之感,又搭上我是貧寒出身,所以我會由世態與人情中看出那可憐又可笑的地方來;笑是理智的勝利,我不會皺著眉把眼釘在自己的一點感觸上,或對著月牙兒不住的落淚,因此,我很喜歡十七八世紀假古典主義的作品。不錯,這種作品沒有浪漫派的那種使人迷醉顛倒的力量;可是也沒有浪漫派的那種信口開河,嘮裏嘮叨的毛病。這種作品至少是具有平穩,簡明的好處。在文學史中,假古典主義本來是負著取法乎古希臘與羅馬文藝的法則而美化歐西各國的文字的責任的;對我,它依樣的還有這個功能—它使我知道怎樣先求文字上的簡明及思路上的層次清楚,而後再說別的。我佩服浪漫派的詩歌,可是我喜歡假古典派的作品,正象我隻能讀詠唐詩,而在自己作詩的時候卻取法乎宋詩。至於浪漫派小說,我沒讀過多少,也不想再讀。假若我在十六七歲的時候就接觸了浪漫派的小說,我也許能象在十二三歲時讀《三俠劍》與《綠牡丹》那樣的起勁入神,可是它們來到我眼中的時候,我已是快三十歲的人,我隻覺得它們的俠客英雄都是二簧戲裏的花臉兒,他們的行動也都配著鑼鼓。我要看真的社會與人生,而不願老看二簧戲。

一九二八年至二九年,我開始讀近代的英法小說。我的方法是:由書裏和友人的口中,我打聽到近三十年來的第一流作家,和每一作家的代表作品。我要至少讀每一名作家的“一”本名著。這個計劃太大。近代是小說的世界,每一年都產生幾本可以傳世的作品。再說,我並不能嚴格的遵守“一本書”的辦法,因為讀過一個名家的一本名著之後,我就還想再讀他的另一本;趣味破壞了計劃。英國的威爾斯,康拉德,美瑞地茨,和法國的福祿貝爾與莫泊桑,都拿去了我很多的時間。在這一年多的時間中,我晝夜的讀小說,好象是落在小說陣裏。它們對我的習作的影響是這樣的:(1)大體上,我喜歡近代小說的寫實的態度,與尖刻的筆調。這態度與筆調告訴我,小說已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人生的教科書;他們不隻供給消遣,而是用引人入勝的方法作某一事理的宣傳。(2)我最心愛的作品,未必是我能仿造的。我喜歡威爾斯與赫胥黎的科學的羅曼司,和康拉德的海上的冒險,但是我學不來。我沒有那麼高深的學識與豐富的經驗。“讀”然後知“不足”啊!(3)各派的小說,我都看到了一點,我有時候很想仿製。可是,由多讀的關係,我知道摹仿一派的作風是使人吃虧的事。看吧,從古至今,那些能傳久的作品,不管是屬於哪一派的,大概都有個相同之點,就是它們健康,崇高,真實。反之,那些隻管作風趨時,而並不結實的東西,盡管風行一時,也難免境遷書滅。在我的長篇小說裏,我永遠不刻意的摹仿任何文派的作風與技巧;我寫我的。在短篇裏,有時候因興之所至,我去摹仿一下,為是給自己一點變化。(4)多讀,盡管不為是去摹仿,也還有個好處:讀的多了,就多知道一些形式,而後也就能把內容放到個最合適的形式裏去。

回國之後,我才有機會多讀俄國的作品。我覺得俄國的小說是世界偉大文藝中的“最”偉大的。我的才力不夠去學它們的,可是有它們在心中,我就能因自慚才短的希望自己別太低級,勿甘自棄。

對於劇本,我讀過不多。抗戰後,我也試寫劇本,成績不好是無足怪的。

文藝理論是我在山東教書的時候,因為預備講義才開始去讀的;讀的不多,而且也沒有得到多少好處。我以為“論”文藝不如“讀”文藝。我們的大學文學係中,恐怕就犯有光論而不讀的毛病。

讀書而外,一個作家還須熟讀社會人生。因為我“讀”了人力車夫的生活,我才能寫出《駱駝祥子》。它的文字,形式,結構,也許能自書中學來的;他的內容可是直接的取自車廠,小茶館與大雜院的;並沒有看過另一本專寫人力車夫的生活的書。

原載一九四五年七月《文哨》第一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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