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經營了快50年的破公司
一直沒有顯著業績
最近覺得有點累了
決定讓出部分股權
邀請另一個自己做自己的股東
我們公司以追求自由為目的
主要經營文字和理想兩種產品
連年來市場很不景氣
產品大量滯銷積壓在心房
我期冀通過股份轉讓
追加熱血和燈光兩類投資
當然首先要明確公司性質
是有限責任而非無限責任
我以自己的性命作為出資限額
對公司承擔債務責任
充其量賠付我這條老命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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