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了新婚夜的遭遇後,我之後的生活的開銷也謹慎了起來。
畢竟結婚以後,整個家庭的開銷隻會越來越多。
而我的工資,卻比尹際要少不少。
萬一遇到點什麼大事,我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錢和他aa,那到時候不是耽誤事。
這段時間,我也和他談過好幾次。
畢竟結婚了,你的錢我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了還這麼分,那有什麼意義?
然而他卻和我說,結婚就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
既然搭夥,那aa也沒什麼問題。
這句話把我氣的,足足半個月沒緩過來。
他一個月賺一萬,我一個月賺七千,可是我們每個月要還的房貸可一樣多。
買菜aa,買水果aa,電費物業費,都要和我回來aa。
我平時騎車去上班,他是開車去上班。
結婚前他沒和我提過,現在結了婚倒好,他的油錢也讓我給他報銷一半。
最可氣的是,他不光需要花錢的項目aa,就連家務都要aa。
掃地掃一半,擦桌子擦一半,衛生間收拾一半......
又一次我們在家吃火鍋,他居然連銅鍋都隻洗一半!
此時公平兩個大字,仿佛刻在了他的臉上一樣。
不管在家裏的哪一個角落,我都能看到這兩個深刻的字。
每當他掏出這些事無巨細的賬單時,我都感覺心力交瘁。
雖然他在外人麵前,表現的依舊是那麼完美,那麼帥氣。
可一想到這樣算計的日子,我還要過一輩子,我就感到深深的絕望。
即便是我們現在結婚也沒過了多長時間,離婚的這個念頭,已經在我心頭出現過了無數次。
但是離婚並不是扯個證這麼簡單的事情,我為了和他結婚,付出的隱形成本實在是太多了。
別的不說,就說我在他身上耽誤的幾年青春時光,那就不是能用金錢能衡量的。
正當我為這段婚姻極度糾結的時候,我的身體卻給了我一個意想不到的意外。
這個月應該準時來的親戚,沒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