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昕玥最後把自己的結論說了出來,“綜合以上幾個方麵,我認為罪犯有三個人,一個人負責綁架,兩個人負責交替實施殺人。這三個人平時應該在一起工作,但是工作時間應該是岔開的,”
負責綁架的應該是這個小組織的頭目,負責選擇目標,選擇殺人地點和善後,那個人很善於隱藏痕跡,而從她清潔房間的專業程度來看,她的工作應該是和清潔這方麵有關的,或者以前從事過這方麵的工作,”
“隻要抓住這個人,其他兩個人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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