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快要喘不過氣時,警察終於趕來了,同來的還有圍觀的鄰居們。
我被警察從王嬌的身下解救出來,我指著王嬌,就著滿地的混亂,對警察說:“同誌,就是她,高空拋物致我重傷的那個女人。現在要不是你們及時趕到,說不定我已經被掐死了。”
“這怎麼也算是故意殺人未遂吧。”
王嬌斜著眼睛,滿臉橫肉亂動:“什麼高空拋物?你們說什麼我根本就聽不懂,要是沒有證據,你們就給我滾開,還故意殺人呢,我隻不過是跟她小打小鬧而已,輪不到你們指指點點。”
警察是個中年男人,他直接拿出了空瓶的指紋和DNA鑒定結果,對著王嬌說:“鑒定結果和王嬌的指紋以及DNA基本符合。”
這話一出,王嬌徹底傻眼了,她支支吾吾半天,還是咬死不肯承認:“基本符合又怎麼樣!天底下長得像的人那麼多,更何況指紋,說不定是別人冒充我的呢!”
我怒意一下就上來了,不自覺拔高音量:“王嬌,你腦子被驢踢了吧?指紋可是獨一無二的!鐵證如山,你還想怎麼狡辯?”
王嬌搖頭晃腦:“是我又怎麼樣?我就是要砸你這個小三的,你勾引我老公,我就扔個瓶子砸你,你應該要對我感恩戴德才對,你有什麼資格跟我在這發脾氣?”
這話一出,看熱鬧的鄰居原本還充滿憐憫的眼睛裏瞬間多了幾分厭惡和幸災樂禍。
警察看了眼王嬌,又看了看我,開口:“你們之間還有情感糾葛?”
在此之前,我跟王嬌根本就不認識,哪來什麼情感糾葛。
再說了,她把我害成這樣,輕飄飄幾個字就想解決?
我忍不住大吼:“我不是小三,我不認識她。她高空拋物砸傷我,還妄圖想要殺我,這些明明才是事實。按照這個說法,是不是隻要做了什麼錯事,隻要指責對方是小三,就不用擔責了?”
警察安撫我:“你不要激動。”
“行了行了,我跟你道歉總行了吧。”
王嬌眼見沒辦法狡辯,眼神開始飄忽閃爍了一會兒,很快又恢複了一如既往的囂張跋扈,輕蔑地橫了我一眼:“雖然我承認這不鏽鋼水杯是我的,可是卻不是我扔下去的,我隻是把瓶子放在陽台,誰知道這瓶子會自己掉下去,又剛好砸中你這個不要臉的小三?”
說完,她竟然還大搖大擺準備離開。
“等等,”我嚴肅地對著警察說,“我一個腳趾斷掉,一個腳趾被砸爛,驗傷報告我可以出具,再加上我住院一星期,誤工費醫藥費加起來,給我造成的損失至少五萬。她涉嫌高空拋物,今天當眾毆打我,我要求立案調查。”
還沒等警察開口,王嬌指著我破口大罵:“五萬?你特麼獅子大開口啊?我都說不是我砸的了,你非揪著我不放,有意思嗎?”
“再說了,你這個女的長那麼騷,百分百就是當小三的!我就算把你砸死了,那也是為民除害,法律沒資格治我的罪!”
“肅靜!”
警察控製住場麵:“都跟我回去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