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對方所願,報了警。
在物業的佐證下,警察聯係車主未果,直接上門找人。
對方是懂點東西的,明明在家卻不開門,警察也沒辦法強行破門而入。
出警的警察也是見慣不慣,見我著急,他安撫我不要擔心,該處理的他都會處理。
然後直接撥打拖車電話,讓人把車拖回派出所。
雖然挪車的事情是解決了,但我深知報警也隻是解決一時,無法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對方就是個無賴,歸根到底還是車位的問題,這都是老小區的通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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