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道德經·三十六》
【道法釋義】
這是老子用辯證法原理對自然萬物變化規律進行闡釋的論句,意思是:將要收斂的,必先擴張;將要削弱的,必先強盛;將要廢棄的,必先舉薦;將要奪取的,必先給予。這就是所謂的微妙的征兆,柔弱可以戰勝剛強。老子深諳辯證之道。若想取,便取,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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