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來則應,過去不留。
——《金剛經學什麼·第三品》
【道法釋義】
這句話的大致意思是:有些事物是我們無法回避的,既來之,則安之,我們應該用良好樂觀的心去接受,無論優劣;過去了的事情,就不必多想,不應該天天沉浸在回想中,暫時的思戀是可以的,但不必久留於心。對待萬事萬物,要保持一顆平常心,懂得適時地放下,如此才能開開心心地過完一生。
有一個富翁背著許多金銀財寶,到遠處去尋找快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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