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一道震動朝野的明發上諭,頒行天下。
上諭首先嚴斥了錦衣衛在此次事件中“曲解朝廷本意,擅定專營之罪,濫施刑罰,驚擾百姓”的行為,重申“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的原則。
明確宣布,玻璃等新興手工業,朝廷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即可,絕無專營之說。
此案,對於大明王朝未來的發展,影響深遠。
接著,上諭以丁國良事件為引,全麵闡述了皇帝的商業政策:
“......朕自禦極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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