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門我就聞到了空氣中若有若無的香水味。
我掃視了一眼四周,看見廚房的桌子上放著一個玻璃杯。
走過去拿起杯子,杯沿上還有一個口紅印。
還有什麼不明白的,林傑帶嚴雪回家了。
不僅如此,他還給嚴雪用了自己的杯子。
而嚴雪不忘留下痕跡示威。
林傑就這麼迫不及待,也不顧這個房子是有女主人的?
還是說他們兩個根本就沒把我放在眼裏?
我突然一陣惡心,把玻璃杯扔進了垃圾桶。
回房間找出行李箱,發現衣櫃裏林傑的衣服少了一半,我的衣服跟包包也被人動過了。
嚴雪該不會以為這些都是林傑買給我的,嫉妒吧?
那可真是一個美麗的誤會了。
這些東西都是我努力賺錢獎勵自己的禮物。
反倒是我送給了林傑不少東西,難得有時間出門逛街時,我都會給林傑挑適合他的禮物。
果然,舔狗舔到最後一無所有。
藍天,你可真悲哀啊。
我把自己的衣服全都拿出來塞進行李箱,家裏屬於我的東西也都打包裝好,等搬家公司的師傅上門,我就讓他們搬下去裝車。
「這個箱子也是要帶走的吧,不封起來嗎?」師傅抱著一個沒封口的箱子問我。
裏麵全是我這幾年送給林傑的東西,有手表、領帶......
我搖頭,「這些都是不要的垃圾,麻煩師傅幫我扔樓下的垃圾桶,謝謝。」
關門之前我最後看了一眼房子,再見。
希望你們能喜歡我送給你們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