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車停在酒店門口。
林傑磨蹭著不下車。
他抿唇說道:「這家酒店的餐廳做的不錯,我回去的時候給你帶個蛋糕吧。」
我有瞬間的晃神,跟林傑在一起一直都是我遷就他,他從沒在意過我的感受,唯一送我的禮物就是求婚戒指。
今天竟然主動提出給我帶禮物,看來嚴雪對他的影響真不是一般大。
我搖頭拒絕,「不用了,我最近減肥。」
林傑皺眉,「你又不胖,減什麼肥。」
我扯起嘴角沒接話,他什麼時候關心過我的事了。
林傑最終還是下了車,我從後視鏡看到他頭也不回地走進酒店,直接在路口掉頭去了對麵。
我坐在酒店對麵的咖啡店裏,看了一眼手表。
三個小時過去了,林傑還沒有出來。
我跟林傑高中就認識了,那時他是學校最有名的校霸,仗著家裏有錢各種打架鬧事,學校也不敢將他開除,所有人都知道他惹不起,我每次看到他帶著小弟都會避開。
直到我被校外的混混堵在巷子裏欺負,他正巧路過幫我解了圍,我很感謝他,也開始關注他。
才發現跟他打架的都是小混混,他從來不欺負自己同學,我還偷偷看到過他躲在小巷子裏喂流浪狗。
原來我們都誤會他了。
正因為看穿了他的保護色,所以在他被嚴雪拋棄以後,我主動靠近林傑。
開始了我長達六年的舔狗生活。
為了跟林傑在一起,我放棄了985院校,跟他讀同一個大學。
為了照顧林傑的生活,我隨傳隨到,幫他收拾房子。
畢業後,我更是因為林傑想創業,所以放棄了更好的機會,陪他一起打拚。
這些年來,我們的公司終於小有成就,林傑也向我求婚,我們終於要有屬於自己的家了。
可嚴雪回來了。
林傑出來了,旁邊跟著一個女人,是我猜測的嚴雪。
我放下手機,滑動剛拍的照片。
如果林傑能跟我說實話,我一定會放手,可他選擇了欺騙,把我當傻子。
那我也不會對你們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