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兩天,李晶晶都會在晚上十點多給我發信息報平安。
信息的內容很簡單,隻有四個字。
「睡了。愛你。」
而每天晚上,我也隻有看到這四個字才能安然入睡。
但是第三天晚上,我等到十二點也沒有等到李晶晶的信息。
我抱著手機縮在床角,心裏慌的厲害。
一夜未眠。
第二天,我去找了導員,告訴他我懷疑李晶晶出事了,請他報警。
但我沒想到,導員拿出了李晶晶的請假單。
「晶晶三天前就跟我請假了,說要跟男朋友回家去見家長。怎麼?她沒跟你說嗎?」
我把李晶晶當晚對我的囑托一字一句複述給了導員,還拿出了李晶晶這兩天發給我的信息。
導員看著信息沉吟半晌。
「這樣吧,再等一天,如果晶晶晚上還沒跟你發信息報平安,我們明天一早就去報警。剛好她的假條也隻請了三天假。」
一整天,我的眼睛都幾乎長在手機上,時刻關注著有沒有新消息進來。
但直到晚上十二點,手機依然靜悄悄的。
跟壞了似的。
我又枯坐了一晚,等到第二天教學樓開門,就第一時間守在了導員辦公室門口。
看到我的那一瞬間,導員也明白了。
他二話沒說,從辦公室裏拿了幾份資料,就隨我一起去警察局,報了案。
立案很順利,但破案不順利。
警察調出了鐵路係統的乘客信息,卻發現李晶晶根本沒有離開過本市。
他們又調出了市內所有監控,逐一排查,發現李晶晶最後出現的地方是一個酒吧。
當時的李晶晶貌似喝過酒,還和人打了一架,衣衫淩亂,身形狼狽。她出了酒吧後歪歪扭扭的走進了一條小巷子,之後就再也沒在附近出現過。
那條小巷子,因為在偏僻的老城區,沒有監控。
考慮到最壞的結果,警察又全麵搜索了附近可能的拋屍地點,很慶幸,沒有發現可疑屍體。
自此,案件的調查進入了停滯狀態。
一連兩天,一點新消息也沒有。
雖然李晶晶暫時還沒有出事,但晚一天破案,她出事的可能性就會大一分。
我和導員急的宛如熱鍋上的螞蟻,可是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一籌莫展之際,手機突然從兜裏掉了出來,鋼化膜碎成了一張蜘蛛網。
我突然想起來,對噢,我怎麼忘了,自己手裏還有一張關鍵證據呢?
我將之前偷拍的照片交給了警察,告訴他們這是失蹤人員的男朋友。我不知道他的真名,但是知道他的網名,叫狂野的風。
很快,狂野的風被傳喚到了警察局。
我看著那張在噩夢裏出現過無數次的臉,憤怒的無以複加,墜樓的眩暈感和粉身碎骨的撕裂痛似乎又重新回到了我的體內。
我用盡全力衝過去,想抓花他的臉,擰下他的頭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