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薇是大學認識的。
大一那年,我是班級第二,她是第一。
林薇從小父母被父母拋棄,憑借著優秀的成績一路被資助到大學。
為了拿到全額獎學金,她刻苦努力,每天飯都隻吃一頓的學習。
因為過度勞累,倒在了圖書館裏。
是我把她背去了醫院,用我勤工儉學的錢替她付了醫藥費。
她很要強,從來不肯展示狼狽虛弱的一麵。
醒來後第一件事就是給我轉錢,可當時她的工資還沒發。
我告訴她等病好後在給我,她卻堅持要打欠條算利息給我。
我隻能哭笑不得的接受了。
醫生說她是腸胃炎,需要好好養著。
她卻對自己的身體毫不在意。
整天為了省時間學習隻吃饃饃。
是我發現後連續一個月,在家做好飯帶給她。
每天換著花樣做適合她口味的菜。
慢慢地,她被我的細心感動,我也被這個固執卻可愛的女孩吸引。
我們漸漸愛上彼此。
那時候,林薇向我許諾以後要和我永遠在一起。
我也發誓永不遠不會離開她,可後來我們都食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