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李孟淵先生的書法作品集,再次督促我對書法藝術之美進行審視和反思。
書法藝術是一門帶有痛苦感的藝術。和文學、繪畫、音樂、建築等一切藝術形式相比,書法藝術自身簡約、抽象的表現形式,注定它所觸及受眾的隻能是精神而非感官。因此書法之於宗教、哲學的距離,遠近於藝術的距離。
這也使得幾乎所有癡迷書法的人,在隻有黑與白的方寸之間,沿著一條線性的道路,把書法藝術不斷引向一條越來越逼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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