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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內憂與外患是孿生兄弟

明朝“第一相”張居正去世的時候,給萬曆留下的,是一個殷實的家底。由於“一條鞭法”利國便民,到萬曆十年(1582),太倉(國家倉庫)糧食可支用十年,國庫存銀近八百萬兩。在政治、軍事等方麵,也是一派大國氣象。官吏勤於政事,“四夷”無不賓服。從那時候起,萬曆帝要是稍有一點兒明君的樣子,就算他說出“真想再活五百年”的狂言,也不是太離譜。

但是,大國運祚,也如逆水行舟,隻要有二三十年國主不謀正事,國勢眨眼間就會稀裏嘩啦地垮下去,任你使了吃奶的勁兒,也是回天乏術。

萬曆後期的大明,君臣幹的都是不太正經的事,國家也就漸漸生出了三大毒瘤。

哪三個呢?一是“黨爭”,二是“礦稅”,三是“遼事大壞”。

這三大毒瘤,由內到外,由上至下,把如日中天的大國搞得千瘡百孔、不堪一擊。

國運走下坡路的時候,往往就是黨爭起、賦稅重、民怨興、外患至。內憂外患,就像兩個持刀的孿生兄弟,至於誰砍下了最後那要命的一刀,其實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大明這個爛透了的龐然大物,已經到了一刀就足以斃命的程度了。

在這裏,我們稍微先費一點兒筆墨,把這三大毒瘤分別說一說。

明末的黨爭,主要指東林黨與浙黨、閹黨之間的鬥爭。萬曆十年(1582)以前,控製朝政的,或是強勢皇帝如嘉靖,或是強勢首輔如高拱和張居正,哪會有人敢鬧小派別?

萬曆十三年(1585)後,皇帝不大管事了,朝政日益敗壞,廷臣也就有了門戶之別,這就是所謂黨爭。這裏所說的“黨”,與現代社會的政黨含義不一樣,指的是官僚的派別。

明末黨爭裏,最重要的一方是東林黨,之所以名為“東林”,得名原因很有些風雅。萬曆三十三年(1605),吏部郎中顧憲成被革職,隨後與誌同道合的高攀龍、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等人,在他家鄉無錫東門外的東林書院講學。

他們這種講學,不是為了普及《論語》,也不空談心性,而是重在“經世”,也就是想著怎麼樣能夠治國。他們諷議朝政,品評人物,抨擊當道,以天下清流自居。這個姿態,在當時很得人心。《明史·顧憲成傳》裏說,不得誌的知識分子和下野官員,都紛紛跑來投靠——可算找到“精神家園”了。據說,當時把東林書院的客舍都給住滿了。

顧憲成這一批精英,號稱“東林八君子”。在他們的帶領下,江浙一帶的文士,集會立約,互稱“同誌”。東林同誌們的活動,得到了淮陽巡撫李三才的支持。朝中有些官員,如趙南星等人,也願意與之結納。

與他們相對立的官員們看不慣,指其為朋黨,詆毀他們是“東林黨”。

所以東林黨這個稱呼,一開始是個惡名,後來叫開了,才慢慢變香了。

東林一派的官員,一開始聽著也嫌刺耳,於是反唇相譏,按地域給人家取諢名,斥對方為齊黨、浙黨、楚黨。

由此,東林黨與三黨相互傾軋,爭鬥不止。而那一邊的齊、浙、楚三黨之間,也有矛盾,但都以攻擊東林、排斥異己為能事,結成了聯合戰線。

三黨中浙黨勢力最大,內閣首輔沈一貫、方從哲,都是浙黨的首領。到了萬曆末年,三黨的人相繼執政,將東林黨人從朝中一掃而光。

東林黨一時受挫,似難以翻身。但事有偶然,後來東林一派裏有個監生汪文言,設計離間齊、浙兩黨官員,造成他們內訌,使東林黨官員在天啟初年又逐漸得勢。東林黨人葉向高、鄒元標、楊漣、趙南星等人,一手把持朝政,三黨一度受到排斥。

遺憾的是,這一段風光並不長久。很快,以魏忠賢為首的閹宦與部分官員勾結,形成了所謂“閹黨”。這個閹黨,名字不好聽,但能量極大,致使東林黨遭受重挫,上演了明末的一場大悲劇。

明末黨爭,最初是從萬曆二十一年(1593)的“京察”開始的,一直到明亡後的南明弘光小朝廷,就沒有停過。無論政治、軍事、錢糧,什麼事都要爭論不休。前麵已經講到的國本之爭、三王並封之爭、福王就國之爭,還有那個驚心動魄的梃擊案,都是明末朋黨之間長期爭論不休的話題。

說到東林黨人,大多為正人君子,其目的,無非想重建道德權威,挽救頹局。由於他們富於人格魅力,才學與道德均屬上佳,故而無論是言還是行,都頗能激勵人心。

這個黨爭,看起來好像很能激活政治,防止僵化。可是,在皇權製度下,黨爭不可能形成現代民主政治,即便東林官員們唱的是道德高調,到最後,也大多變成黨同伐異的借口。高調之下,有不少行為太過偏狹,以現代的眼光來看,好像僅僅就是為了與人爭鬥以圖痛快一樣。

東林一派的成見太深,排斥異己太甚,把不少可爭取的人,都推到閹黨一邊去了,這也是東林黨最終敗給了閹黨的原因之一。

此外,東林黨人受出身局限,建言多為書生議政。在台下時,批評人家頭頭是道,上台之後,卻無張居正的施政本領,在晚明,一再錯失扭轉大局的良機。

綿延幾十年的黨爭,使大明的行政機器其實已處在半癱瘓狀態。梁啟超先生有個好比喻,說是明末黨爭,好比兩群冬烘先生打架,到明朝亡了,便一起拉倒。

這話是有道理的。一般的言官,隻要陷入黨爭,就不惜誇大其詞,混淆是非。最叫人痛心的一個例子,是在邊帥的任用上,由於黨爭掩蓋了對賢愚的判斷,以致遼東軍事屢次出現用人不當。你犯錯,人家可不犯錯,建州女真就這樣趁勢而起,給大明套上了一道致命絞索。

近世更有人認為,黨爭紛亂如麻,肯定是要有人出來收拾局麵的,後來魏忠賢的專權,起的就是統一政治的作用。這個說法,也是一種看問題的角度。

明末的黨爭,實際是政治精英的內耗,即使在“三黨”中,也有政績與才幹原本很不錯的官員,但是一旦卷入黨爭,力量就都用到如何整人上麵去了。

就這樣,皇帝怠政,官僚紛爭,一個龐大的國家失去了權力重心。張居正時代那種政令統一、上下齊心的局麵,已恍如隔世。

國家中樞的控製力弱了,下麵又是民變四起,強鄰也悄然坐大,國家安得不亡?故此,說黨爭是明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也不為過。

再來看看明末的第二個毒瘤——礦稅。

這是萬曆帝的發明。“礦”,指的是派太監到全國各地去開礦。“稅”,指的是派太監到各地去額外征稅。開礦和征稅,其實都是為了斂錢。

萬曆這個皇帝,不僅以懶聞名,且以貪財聞名。正如明清史研究名家孟森先生所言:帝王之奇貪,從古無若帝(萬曆)者。萬曆帝之所以派太監去搞礦稅,就因為太監不是士大夫,沒有法製觀念,可以極盡搜刮之能事。

諸位可能會奇怪:貴為皇帝,為什麼還要貪財?因為他日常花得太多了!

萬曆年間,曾有三次大的軍事行動,叫作“三大征”,即:對內平定寧夏、播州叛亂,對外援朝抗倭。這一動兵,就把張居正攢的家底全花光了。可是萬曆帝並未收手,他還要建自己的陵墓,冊封太子與諸王,舉行太子冠婚儀式,重修幾個大殿,哪一項都需要大把的銀子。

國家沒錢,萬曆不在乎,他沒有這個概念,出手還是大方得很。光是太子冊封與冠婚大典,就花去白銀九百多萬兩,抵得上整個大明政府三年的花費。

萬曆總覺得,天下還有數不清的銀子沒搜刮上來。他派太監去斂錢,就是為了繞開行政係統,拿到的錢直接入內廷,不與中央財政分享。

用這個開礦的辦法弄錢,其實有點兒猴急,萬曆卻說得很堂皇,說是他不忍加派給小民。

話說得好,但實際執行起來,卻不是那麼一回事。因為派去的太監,自幼生長在深宮,對經濟、民生一竅不通,哪裏會懂開礦?不過是貪贓枉法,橫行霸道,一味擾民而已。

天下之土,豐瘠不均。有的地方開不出礦來,礦稅太監就責令富戶或者地方官府承包,不足之數,則要賠償或以財政抵頂。結果,開礦成了變相的攤派。

那些征稅太監,也是百姓的一害。他們與地方關稅不相協調,對行商們重複征稅。當時在長江上往來的商船,一日之內,就要過五六道稅卡,雁過拔毛,毫不客氣。

礦監在各地鬧得雞飛狗跳,但征上來的礦稅銀,卻不是很多。從萬曆二十五年(1597)到萬曆三十四年(1606),交上來的才有五百六十九萬兩。原因就在於,各地礦稅太監幾乎沒有不貪汙的。所得銀兩給皇帝的十之一二,暗入私囊的十之八九。若按上交百分之二十算,落進太監腰包的銀子,就有三千多萬兩,皇帝隻不過拿了個小頭兒。

這是典型的聰明奴才坑了傻主子的案例。

礦監的這種貪汙,等於有個“第二政府”在搜刮和花錢。那麼,錢從何出?百姓又怎生承受得了?

最要命的是,這些礦稅太監出了皇城之後,口含天憲,胡作非為,沒人能管得了。史書說他們掘人塚,壞人廬,淫人室,蕩人產,劫人財,簡直就是一群穿黃袍的土匪!

《明神宗實錄》裏,詳細講了他們勒索富戶的辦法:礦稅太監下到地方,今日枷一人,說你如此之富是因為違法;明日關一人,說你家裏肯定藏有珍寶。凡是殷實的人家,馬上就給你羅織罪名。逮住之後,先不審訊,用鐵索鎖住脖子,手腳戴枷,讓你遊街。而後把你關到船上的水牢裏泡著,不給飲食。太監則假裝上岸離開,把你交給皂隸看管,一日打你十幾遍,備極慘毒。打得你求死不得,無奈,隻能傾家蕩產,求得活一命。

據記載,在山東,礦稅太監曾經在三天內抓了富戶五百人,大肆勒索。這難道不是皇家派來的土匪嗎?

礦稅太監在地方淩駕於官府之上,驅使地方官吏有如使喚奴隸,稍不如意,則辱罵、鞭笞、用刑,無所不用其極。太監的爪牙,甚至有白晝持刀闖入縣衙大堂毆打官吏的。

這些惡行,引起了官僚集團的反感與抵製。無論在朝中還是地方,官員們紛紛上疏,指斥礦稅的弊端。萬曆三十六年(1608),有吏部左侍郎楊時喬,反映遼東的情況時說:民之幸免荼毒者百無一二,而輕生思亂者已有八九!

時任鳳陽巡撫的李三才上疏說:自興礦稅以來,萬民失業。征稅之使,急於星火;搜刮之令,密如牛毛;上下相爭,唯利是聞。然而,皇上愛珠寶,民亦要溫飽;皇上愛萬世,民亦戀妻兒。為何皇上欲黃金高於北鬥,而不使百姓有糠秕升鬥之儲?皇上欲為子孫萬年,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試看典籍,朝廷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亂者,可有嗎?

據《明史》記載,自閣臣趙誌皋、沈一貫以下,反對礦稅的奏疏不下數百道,萬曆一概留中不發。凡地方官與礦稅太監起衝突的,萬曆總是聽信太監的誣陷,把大批敢為民請命的官員投入詔獄。

礦監和稅監不僅敲詐勒索,還肆意殺人,辱人妻女。他們以百姓為草木、為瓦礫,似乎人可以不吃不喝,而且還不知痛苦。但是,草民雖然微賤,總還要活一口氣,在沒有活路的日子裏,人們就要想辦法來活了!

無休止的敲詐與搜刮,終於激成了明末勢如燎原的“民變”。

百姓在忍無可忍之下,聚眾鼓噪,包圍和燒毀礦監的中使衙門,驅逐、毆打太監及其幫凶。

萬曆二十七年(1599)四月,有臨清民變。小販王朝佐,不堪忍受欺淩,前往稅監馬堂的衙門砸門,欲與之交涉。四千餘名小民呼嘯追隨,包圍了衙門,最後一把火燒掉了衙署。

同一年的十二月,有湖廣民變。武昌、漢陽數萬受害市民,會聚在撫按衙署門前,擊鼓控訴。後又遊行至太監陳奉的稅監府,一擁而入,扔磚放火。

萬曆二十九年(1601)六月,有蘇州民變。作坊織工數千人聚集,推出昆山人葛成,為眾人首領,包圍了稅監孫隆的衙署,毆斃其爪牙多人。

萬曆三十四年(1606)正月,有雲南民變。地方衛所指揮(低階武官)賀世勳、韓光大等直接參與,率萬名冤民衝入稅廠,處死了稅監楊榮及其黨羽二百多人,投屍於烈焰之中。萬曆帝聞訊後惶恐不安,為之不食多日。

這僅僅是比較典型的幾例。

明末的礦稅暴政,不僅激化了政權與民眾的矛盾,還導致了皇權與官僚集團的衝突。代表皇帝的太監如此瘋狂地殘民、刮民,使皇權的神聖性與合法性蕩然無存,百姓視皇家為閻羅,視生存為煉獄。大量下層官員也開始與皇權離心離德,整個國家的統治,已開始分崩離析。

各地頻繁出現的民變,由於法不責眾,最終隻能處置一兩個為首的鬧事者了事。這恰又暴露了皇權的虛弱,給後來大規模的農民造反埋下了伏筆。

最讓人詫異的是,這個搞得天下沸騰的惡政,其搜刮來的銀錢,絕大部分是供萬曆賞賜兒子福王用的。錢是弄到了一點兒,但國家也眼看就要完了。後來,那位體重三百斤的福王,就是喪命於李自成的農民軍之手,其肉被農民軍和鹿肉一起煮吃了。

萬曆如地下有知,該作何想?銀錢滾滾,可保得了子孫嗎?

所以,清人趙翼說:“論者謂明之亡,不亡於崇禎,而亡於萬曆雲。”這是說到了礦稅亂政的要害上。

最後,我們再來說說明末的第三大毒瘤——遼事大壞。

明代把東北方麵的防務和經略,叫作“遼事”,在萬曆朝的後期,這個詞,指的是對建州女真的攻防事務。

女真的崛起,是萬曆年間新出現的一大憂患。

在萬曆朝以前,大明的百年邊患,一直是蒙古部落(韃靼)的襲擾,女真部落還成不了什麼氣候。

對女真各部落的控製,在明朝可謂源遠流長。早在永樂年間,大明就在黑龍江西來支流亨滾河(在今俄羅斯境內)的河口對麵,建立過奴爾幹都司。這是個軍政合一的基層政權,專為鎮撫女真所建。雖然到宣德年間衰落了,但明朝對女真的羈縻,始終沒有放鬆。

總的政策就是:以軍威震懾為主,輔以授銜、互市等恩惠手段。這一政策,實踐證明相當管用。特別是自隆慶四年(1570)起,遼東總兵李成梁鎮守遼東二十二年,對女真各部又拉又打,分而治之,女真一度崛起的勢頭被徹底打垮。

當代有史家在分析萬曆末年的遼事時,說遼東的平安,一是取決於邊帥對女真的駕馭手法是否得當,二是女真方麵必須是安於現狀,不能出野心家。

在萬曆的後期,這兩方麵恰恰都出了問題。一是李成梁在第二度出任遼東總兵時,對女真處置失當;二是女真恰恰出了一個有雄才的部落首領努爾哈赤。

李成梁的祖上是朝鮮人,在高祖一輩就歸順了大明,世代為將。李成梁鎮遼,前期是立有大功的,先後奏大捷十次,打得遼東的韃靼狼狽不堪,那時的女真根本不足為患。

可是李成梁的名望漸高之後,也有一些臭毛病,最主要的就是驕奢無度,貪汙腐敗。他長期壟斷遼東的軍用物資、馬政、鹽課和市賞。史稱,全遼商民之利,盡入其囊中。為鞏固自己在遼東的地位,他又把貪汙來的錢遍賄權門,結納朝臣。朝中的關鍵人物,沒有不沾他好處的,連宦官都樂於為他通風報信。

到後來,發展到敵騎入境後,他擁兵觀望,掩敗為勝,濫殺邊民冒功。終於在萬曆十九年(1591)被參倒。在他離職的十年間,遼東八易其帥,沒有一個能勝任的。建州女真出現的豪傑人物努爾哈赤,就是在這一期間,趁勢統一了女真各部,成了一股不可小瞧的勢力。

努爾哈赤,姓愛新覺羅,家族屬於建州女真的寧古塔部,就住在今遼寧省新賓縣永陵鎮費阿拉一帶。他的祖父和父親,都不是什麼顯赫人物,可能是指揮使一類的頭目。他本人的身世也很平常,十歲不幸喪母,老爹娶了後娘,這位後娘又虐待他。

從十五歲起,努爾哈赤寄居在其外祖父、建州首領王杲家。後常到撫順、清河(今遼寧省本溪市北清河城)等地經商,廣交朋友,學會了蒙古語、漢語,愛看《三國演義》及《水滸傳》,從中學習韜略兵法,漸漸熟悉了遼東的山川形勢。十八歲時,隸屬於李成梁部,屢立戰功,很受李的器重。

萬曆十一年(1583)二月,其祖父覺昌安、其父塔克世,隨李成梁進攻古勒城,打擊建州女真部落首領阿台。兩人為明軍的向導,不料在戰亂中,被明兵誤殺。也就在這一年,努爾哈赤脫離了李成梁獨立,以“遺甲十三副”起兵,開始了統一建州女真的過程。

到萬曆十五年(1587),努爾哈赤在老家費阿拉“定國政”。萬曆二十一年(1593),擊敗九部聯軍,統一了建州女真。到萬曆四十四年(1616),終於幹出大名堂來了——努爾哈赤以新賓的赫圖阿拉為都城,建立“大金”,自稱汗王,建年號“天命”,開始與大明分庭抗禮。

隨著大明帝國病入膏肓,自萬曆四十六年(1618)夏天起,萬曆帝也一病不起。到萬曆四十八年(1620)七月二十一日,終於駕崩,扔下一個千瘡百孔的爛攤子,走了。

這位體態肥碩的皇帝,在位共四十八年,享年五十八歲。一生最後的三十多年裏,一步也沒離開過紫禁城。

在駕崩的當天,萬曆發了一份遺詔,對自己四十八年的秉政做了深刻反省,尤其是對奏章滯留、礦稅繁劇、民生日蹙、邊釁漸開等弊端,表示了“不勝追悔”,並提出了若幹條補救措施。

這道遺詔,究竟是萬曆在最後時刻的良心發現,還是中樞大臣按自己的意圖為皇帝代擬的,不大好分辨。其中比較令人驚異的,是遺詔居然同意“宜多發內帑以助軍需”。從來是一毛不拔的萬曆帝,竟願意動用自己的私房錢支援前線,這在過去是不可想象的。就在前一年進剿遼東時,軍餉不足,兵部請求發內帑接濟,萬曆還曾堅決拒絕過。

這個彎子,怎麼會轉得這麼急?

在萬曆死後的三天內,大臣根據遺詔,就兩次發內帑二百萬兩銀以充軍需。要是他還活著,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過去打仗,錢不夠怎麼辦?讓老百姓出。別的時候想不起老百姓,到征稅的時候絕對漏不掉。在萬曆四十六年(1618)、萬曆四十七年(1619)這兩年中,為籌集遼餉,朝廷就曾三次加征天下田賦。

因此,後世有史家斷定,萬曆臨死時的這個懺悔書,必是大臣們的傑作。

萬曆走了。他充滿矛盾的一生,留下了無數的功過毀譽,供後人們去爭論。在他執政的初期,也就是所謂“萬曆新政”的十年,曾是大明帝國行政最有效、經濟最富庶的時期。可是他非要在張居正死後,清算這位千載不遇的英明首輔,開啟了門戶之爭。他在前期,尚能勵精圖治,很像個有為明君的樣子;後期卻不理朝政,寵信鄭貴妃,致使政府機構長期半癱瘓。

老子《道德經》說:“治大國,若烹小鮮。”說的是,大國雖大,卻像小魚一樣不經折騰。古代聖人說話,邏輯性雖不強,但經驗老到。一個政策之誤,百姓就不知要受多少年的苦,何況三十多年瞎胡鬧。

一個世界頭號帝國,就在萬曆的手中,從蒸蒸日上到日暮途窮。他的兒孫們,就是再稟賦異常,也救不了大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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