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
李鴻漸是李莊子礦李發衛的兒子,李發衛最先在掘一隊當放炮員,1971年在處理一起啞炮過程中,把命丟在了井下。
那一年,李鴻漸十七歲,初中剛畢業,李鴻漸的妹妹李紅梅十二歲,弟弟李鴻喜九歲。按照煤礦的要求,因公死亡的礦工,家裏可以有一人頂替到煤礦上班,因李鴻漸的弟弟妹妹尚年幼,李鴻漸就頂替父親來到了煤礦。
到礦上後,因為是工亡礦工的孩子,屬於照顧對象,李鴻漸被分配到機修廠給老電工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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