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虧一簣。那天晚上,因為張承不早不晚的一個電話,項新留宿未遂,幻想的突破也沒有被突破。目送閆格進了單元門,項新攔了輛出租車就著急忙慌往警務區趕。也怪自己大意了,想著利用調休好好培養兩個人的感情,生怕別人打擾,才特意把手機調成震動放進了背包裏,放映廳是4D的,根本聽不到也感覺不到手機震動,結果就湊巧沒接到張承前麵反複打來的電話。
大概情況,張承基本也說了個七七八八。那天傍晚六點半左右,5號特大橋疏散通道崗的護路隊員王大強發現G798次列車在橋上停車,停車時間持續了大概二十分鐘。公安處指揮中心隨後也通報,該次列車乘警報,列車從花都南站開車後十分鐘左右,運行左側8車9座的車窗外層玻璃遭到了異物擊打,玻璃呈網格狀破裂,暫無旅客傷亡。接報警情以後,公安處韋玉昌處長高度重視,要求治安支隊牽頭徹查,花都南站派出所積極配合。
身為一名鐵路公安,項新對異物擊打列車並不陌生。異物擊打列車是個統稱,包括石擊、槍擊等。在實際工作中,鐵路附近的廢品垃圾、塑料大棚、彩鋼房板材被大風刮飛後,打中過往列車也不算罕見。最常見的石擊列車,又可以分為“天災”和“人禍”兩種。所謂“天災”,列車經過隧道被隧道上麵掉落的石塊砸中,會車期間產生強大氣流被卷起的石子擊中,都有可能,反正不是人為因素造成的。而“人禍”就相對簡單得多,主要是不法分子、精神病人或者頑劣兒童,使用彈弓或者石頭打中過往列車,這些人主觀上多多少少有些故意或過失的成分。
按道理說,異物擊打列車跟石擊列車該是從屬關係,但對內行人來講都一樣。項新作為局內人,深諳其中奧秘所在。並不是他們不夠嚴謹,而是實際工作經驗告訴他們,絕大部分異物擊打列車其實就是石擊列車,而且還是“人禍”型的。隻是有時候迫於工作考核壓力和案件偵辦難度大,不得已才把說不清查不明的“人禍”包裝成“天災”,找個理由蒙混過關罷了。畢竟“人禍”案件不管能不能查得清楚,拋開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不說,崗位民警肯定會有防範不嚴的責任,肯定也要受到處分。
那天夜裏,項新趕到警務區的時候,已經是淩晨一點多。傅朋正在警務室門口的台階上坐著,撲哧撲哧地抽煙,燃著的煙頭在昏暗的夜色裏忽明忽暗。在項新看來,那快速閃爍的紅點兒,無疑就是傅朋一起一伏的肺,還是稍有不慎隨時都可能會炸的那種。見傅朋火氣正旺,項新進屋打開冰箱取了瓶帶冰的純淨水給他。剛來替崗就出了這檔子倒黴事兒,擱誰都會火大。
按照會上的分工,項新一早先去了5號特大橋疏散通道。
關於列車在橋上停車的事兒,那天夜裏回警務區的路上,項新就已經電話問過了。王大強翻來覆去還是那幾句話,車停的時候,他就在橋底下,可橋太高,離得又遠,橋上具體啥情況他看不見,但是橋底下,他確實沒發現啥可疑的人,也沒有可疑的情況。項新相信王大強的話,他隻是不死心,他得當麵再問一遍王大強,萬一王大強當時漏了啥呢!可惜問來問去,結果還是一樣。項新就順著那些橋墩子,來來回回走了好幾遍。橋下的鐵路防護網封閉完好,沒有任何人為破壞攀爬的蛛絲馬跡。
附近的環境也正像傅朋所說的那樣,橋底下是一條黑水河,說是河,其實叫臭水溝應該更妥帖一些。河道汙染非常嚴重,河兩岸近處是光禿禿的黃土坡,再遠一點兒則荒草叢生。周圍沒有路,所以橋底下和河邊平時沒什麼人。因為還不能確定準確的事發地點,項新隻得以停車地點為中心,盡量擴大調查走訪的活動半徑。他就近排查了七個自然村五所學校,村幹部和校長們都比較熟,也都積極配合協助,興師動眾喊來了不少村民和學生,一一問了情況,隻是沒人說當時經過附近,也沒人看見別人當時在那兒出現。這一天,項新算是顆粒無收無功而返。
晚上睡覺的時候,項新突然想起來好幾天都沒看見馬三炮了,就問張承。張承說,馬三炮被處裏調回去了,據說是要接受調查,已經被停職了,具體原因還不知道。項新心裏咯噔一聲,完蛋,馬三炮要是出事,隻怕自己也是秋後螞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