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是酒的專用詞。《唐國史補》:“酒則有郢州之富水,烏程之若下,滎陽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凍春,劍南之燒春。”
在唐代,買春就是買酒,風雅至極。現在“買春”“賣春”混為一談,古今攪成了一盆糨糊,都誤成了黃色成分。如果再加入點藤黃,幾乎接近嫖娼。
那一天我閑得無聊,在十字街頭邊搓泥邊看熱鬧,紅燈停綠燈行,富二代闖紅燈。看到唐代的司空圖夾一冊《二十四詩品》前去買春。
文化檢察官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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