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離婚花費了上百萬,不過都是值得的,金錢的收益遠遠大於百萬。
更重要的是,我證明了李成確實是個一文不值的軟腳蝦。
心理的滿足彌補了精神的傷痛,一個雜碎被人撿走了是我的福氣。
06
李成婚內購置的不動產全部歸我,包括盧雨居住的房子。
我也沒手軟,直接拜托律師去通知她,再不搬走等待的就是行政拘留和罰款。
縱然如此,也沒能徹底將李成擊潰,因為他的公司仍然可以為他帶來巨大的收益,我也隻分走了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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