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斷電話之後,我原本還在處理公務的手,突然就停了下來。
杜準的個人畫展還有不到兩個月就要開了,他這段時間,應該是很忙的。
我約了他幾次吃飯,他都沒有時間。
偏偏就有時間陪他口中的那個又蠢又笨的女人。
畢竟愛了三年,我就算再清醒,還是感覺到了心臟被什麼挖去了一塊,血淋淋的疼。
我記得,大一那年的新生活動中,僅一眼我們就確定了對方。
他說喜歡我,大雨中為我送傘,給我安排生日驚喜,大大小小的禮物盒子堆滿了整個寢室。
杜準的家庭並不富裕,他要靠著兼職和獎學金來維持大學的學費和生活。
可他,依舊願意給我花錢。
他說的愛,是我見過最單純卻又璀璨的。
所以我信了。
我們,也就在大一開始了交往。
即便是開始了交往,他也沒有一天讓我覺得他變了。
他還是會時不時給我一些小驚喜,還是會在重要的紀念日裏帶著我出去吃一頓飯。
哪怕是路邊攤,我也覺得很甜蜜很開心。
杜準說過,等我們畢業了,就結婚。
“我偷偷的讚了十八萬,全部拿來給你當彩禮。”
他說這話的時候,眉毛微微往上揚,很神氣。
就這樣,大三放暑假那年,我們雙方父母見了麵。
說實話,爸媽都覺得我們還太小,而且杜準跟我確實也不是門當戶對。
但拗不過我,他們隻能妥協,也推脫說畢業再談。
反倒是杜準的父親,不太願意拿出十八萬彩禮。
“這是我存的錢,跟你有什麼關係?我娶定了顧純,這輩子我就非她不可。”
當年的信誓旦旦,放在現在看來,純屬一個笑話。
人是會變的,口味也會變。
他愛上了曾經看不起的人,張雅,成為了我們的第三者。
就連他曾經的誓言也忘記了:“顧純,我杜準對天發誓,以後每年我都會陪你過我們的紀念日。”
然而我們在一起三周年的那天,他爽約了。
當然,他很多借口,比如答辯完了要整理簡曆和準備畫展的事。
可我知道,在胎兒不穩的時候,杜準和張雅已經逛街開始準備孩子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