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之前對陸菱說的,打通渠道可是很花錢的。
因此我向風華投資公司出售了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作價兩千萬美元,換算下來,股價是星浪的兩倍不止。
這已經很不錯了,畢竟星浪好歹也是上市公司,而飛影還沒上市。
青山集團則是追投三百萬美元,所持股份不升反降,從百分之二十變成了百分之十五,這可能是許家的表態。
我手上還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依舊具備相對控製權。
考慮到兩家股份加在一起也才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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