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征明和徐夢嬌,是大學校園裏的一對恩愛眷侶。
可惜,徐夢嬌的父親是堂堂大學教授,自然看不上王征明這個窮小子。
上一世,我本也以為是徐家嫌貧愛富,所以才拆散了他們這對鴛鴦。
後來,我才知道我錯的有多離譜。
結婚以後,王征明也不出去找工作,成天做著文人清流的美夢。
可他沒有一飛衝天的本事,能夠畢業都是勉強,更不用說靠這個吃飯了。
他幻想著一躍成為大學教授,因此經常參加之前大學同學的聚會。
我也是在這時候,才知道他和徐夢嬌的糾葛。
那時,我已經懷著孩子八個月了,還在外麵打工補貼家用。
王征明就跟他那些同學在包廂裏喝著酒懷念青春。
“徐老師當時做事太不地道了,我跟夢嬌那叫天作之合,他非要拆散我們,總有一天,我要讓他知道厲害!”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
他的同學都打著哈哈迎合,卻在廁所裏嘲笑他。
我正在樓道裏拖地,因此聽到了他們談話的內容。
“這王征明真的是腦子有問題吧?這樣的都能考上大學?”
“誰說不是呢?咱們班的誰不知道徐老師給他介紹工作了啊,可他嫌人家工資少時間長,沒有給他寫作論文的空間,直接不幹了。”
“就他那論文,還不是靠徐夢嬌給他輔導,就差徐夢嬌替他寫了。”
“還好徐夢嬌是個有誌氣的,看這爛泥扶不上牆,就幹脆利落的斷了。”
“唉,你還別說,王征明竟然有臉和自己媽來問徐家要分手費,真夠無恥的。”
當時的我心情複雜,我知道自己不小心進了火坑,沒想到是這麼大的陷阱!
回去沒多久,我就早產了。
沒成想,許久不回家的王征明竟然馬不停蹄的回來了。
我本想提出離婚,可他卻趁我睡覺抱走了孩子,要拿我的血肉換一個和徐夢嬌和好的機會。
“嬌嬌跟那個男人結婚以後一直生不出孩子,她想要個小孩!”
“隻要有了這個孩子,我就能跟她重歸於好,徐家的人脈財產都能為我所用,何愁我不發達?”
現在想起來他的醜惡嘴臉,我都反胃不已。
還好,老天知道我死的冤枉淒慘,願意給我一個重頭來過的機會。
上輩子我嫁過去的時候,王家也沒有多富裕,可見他們一定把徐家的分手費都揮霍一空了。
爸媽擔心我受欺負,費心給我湊了筆豐厚的嫁妝,也在我死後進了那兩個畜生的腰包。
王征明急著結婚,難保不是要算計別家姑娘的彩禮,我一定要把他的事攪和黃了,絕不讓他再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