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後,我出院了。
出院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裴允城離婚。
裴允城死活不簽字。
要麼說公司最近事太多沒時間,要麼就說宋敏擬的離婚協議書有幾條不對。
他說的是離婚協議書上的財產分割問題,我要求淨身出戶,可他非要補償我。
他明知道我不是拜金的人,卻非要拿著這一點跟我糾纏。
一會兒說要給我527萬,我聽出來527是我愛妻的諧音,便拒絕了,一會兒又提出要給我1314萬,我也拒絕了。
他覺得我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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