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那年,我被爸媽接到了城裏。
那時的秦婉琳才十二歲,卻已經是個小有名氣的鋼琴神童。
她特別討厭我這個突然從鄉下來的哥哥。
當我們第一次見麵時,她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個外人,來我家幹嘛?”
秦婉琳驕傲地對我說:“這個家不需要一個鄉巴佬。”
“你就是個沒人要的土包子,憑什麼跟我們住在一起。”
“我不是。”我想說這個家也是有我的爸爸媽媽的。
可是沒有人想聽我說話。
因為秦婉琳的抗拒,秦建國和王芳把我安排在了父親單位的臨時宿舍。
我又像在農村時一樣,過起了獨居的生活。
沒有父母的陪伴,我的生活裏隻有書本和回憶。
安排我去宿舍的那天,我第一次任性地想要留下來,留在家裏。
“爸媽,俺會乖的,會聽話的,讓俺住家裏成不?”
我帶著濃重的鄉音,眼淚在眼眶裏打轉。
可是秦建國和王芳的態度很堅決。
王芳不耐煩地說:“你怎麼這麼不懂事,你可是做哥哥的,讓著點妹妹不行嗎?”
我還是被送走了。
這是我人生第一次鼓起勇氣在父母麵前任性,卻以失敗告終。
我也想像妹妹一樣,躺在地上撒潑打滾,哭天喊地,讓爸爸媽媽順從我。
可是我剛坐下來,迎上來的隻是爸爸的木棍,就像他的手腕一樣粗,敲擊在我的身上,在我身上留下一個個青色的淤痕。
“我們家不是鄉下,可不會慣著你這些賤毛病!滾出去!”
他們就這樣罵罵咧咧地把我趕出了獨屬於他們三人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