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十八年,我和江嵐月離了婚。
搬離的那一天,女兒說:「你走出這個家門就再也不是我爸爸了。」
「嗯,好。」
後來,
女兒成為省狀元,接受電視台采訪,哭著喊話:「爸,我聽你的話,你原諒我好嗎?」
記者堵在我家門口,爭著要一個答複。
我好心提醒:「你們找錯了,我不是她爸爸。」
.....
大概誰也沒想到,我真的會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簽完字,我開始收拾東西。
不多,身份證、銀行卡、幾套衣服以及結婚證。
24寸的行李箱並不擁擠。
江嵐月端坐在沙發上,聽見動靜,扭頭看我:
「收好了?」
「嗯,剩下的東西你讓家政扔了吧。」
她眼裏平靜無波,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離婚冷靜期一個月,你——」
我從善如流地接過話茬:「我會準時到的。」
咖啡杯觸碰桌麵發出清脆的聲響。
她眼底浮現一層薄薄的怒氣,「隨你。」
這些年,江嵐月的情緒很少外泄。
可我還是清晰地捕捉到她的不悅。
我想我大概能懂,畢竟提出簽字的人是我。
那張離婚協議書六年前,我就見過了。
這些年,我一直在等,等哪一天她會提出。
沒想到,最後提出的人會是我。
我微微點頭,推著行李箱往外走。
「喂,你真的要走?」
我抬頭,江茉撐著二樓的欄杆,似笑非笑。
我頓了頓,收回視線,繼續往外走。
「出了這個門,你就再也不是我爸爸。」少女的聲音淡淡,吐出的話讓我的心狠狠一顫。
我緊了緊握著拉杆的手,
「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