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策劃工作人員敲響了休息室的門。
通知婚禮還有十分鐘就開始了,讓新娘做好準備。
工作人員在囑咐我爸等會如何把洛安安送上台。
我媽走到走廊上繼續給我打電話。
她撥出去十幾通。
卻再也無人接聽過。
我媽煩躁揉了揉太陽穴,嘴裏抱怨:“當初就不該接她回來,如果她一直待在鄉下也不至於養成這種囂張跋扈的性格。”
我的靈魂在她身邊飄來飄去。
喉嚨間滿是苦澀。
我囂張跋扈?
有見過在家裏連話語權都沒有,被幾乎忽略成為透明人的囂張跋扈嗎?
是的,我曾在鄉下待過七年。
爸媽弄丟了我。
那年我八歲,和爸媽逛廟會的時候被人群衝散,我找到天黑都沒找到他們。
又渴又餓的我,喝下所謂“好心人”送給我的牛奶。
醒來後我便已經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破敗的家裏。
人販子兩千塊錢把我賣給了無兒無女的中年夫婦。
在我的記憶中。
那個家裏永遠有幹不完的活,田裏的,家裏的,還要喂各種牲口。
與其說他們買了個孩子,倒不如說他們買了個奴仆。
期間我無數次逃跑,都被抓了回來,而每次抓回來必然遭到一頓毒打。
七八歲的孩子又能跑到哪裏去呢,更何況全村人都知道我是買來的。
他們都會幫著那對夫婦監督我,防止我逃跑。
直到第七年,村裏來了個支教的女大學生。
我把自己被拐的事情偷偷告訴了她。
希望她能救我出去。
她當即聯係了在隔壁縣城支教的男同學,直接從縣城帶來了公安把我救了出去。
兩天後,爸媽開車來警局接我。
即使七年沒見,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他們。
我哭著撲向他們,想和他們說一說這些年我多麼想念他們。
也想和他們說一說,這些年我受過的委屈。
可我媽卻掏出一包消毒濕巾,她仔仔細細為我擦手,待確認擦幹淨後,才牽起我的手,哽咽道:
“染染,你受苦了,爸媽來晚了。”